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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杨某是湖北省石首市焦山河乡人,去年年初来到合肥,在当涂路附近租房开了一家美容店。今年3月25日的夜晚,杨某在店内从事卖淫活动时被花冲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查获,受到了警告和罚款处理。 6月20日夜9时许,杨某与出差路过的朱某谈好价格后,先为其洗头,后将其带到隔间内为其提供按摩和色情服务。花冲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赶到,将正在按摩床上的杨某和朱某现场抓获。审查后,两人都受到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杨某属屡教不改,公安机关遂对其报处劳动教养一年。 ·张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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