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2日,教育部一纸《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犹如投入平静水面的一块巨石,使原本平静的校园掀起了轩然大波。
《通知》指出,近期以来,各地高校陆续出现学生住宿场所发生治安伤害事件:继2月23日云南大学发生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后,又有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案件。此外,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4月27日晚,西藏民族学院两名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徒绑架抢劫。此后,又相继发生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被害以及煤气中毒死亡事件。因此,《通知》要求各地高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事实上,这件事情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因为各高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在接到“租房必杀令”的通知后,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决态度外,同时也和那些张扬个性、标榜独立甚至有些桀骜的租房大学生的态度有关。因为不少人早已放出风来,称自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声称校外租房的现象不可能被有效遏制,高校禁租令最终必然会无疾而终。
在如此尖锐的对立矛盾面前,高校禁租令到底能打多久?教育部门一刀切式的政策能否对新生代的大学生生活产生深远影响?这的确是个问题。
引发争议的高校禁租令
禁租令发出后,在一项由四川新闻网与TOM网合作进行、名为“你认为大学生在外租房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的在线调查中显示,认为“高校没有认真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禁令”的网上读者,仅占9.35%;另有14.02%的人则认为,大学生在外租房屡禁不止的原因是高校的住宿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然而,更多的读者倾向于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学校的住宿环境不能令学生满意”和“大学生追求时尚自由的生活”。其中,前者占35.98%,后者则以40.65%居于调查项目首位。
这和四川新闻网记者在高校中进行的随机采访结果不谋而合。不少承认自己在外租房的大学同学这样质问记者,“现在大学生结婚都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在外租房?”更多的学生则抱着冷处理态度。不少人表示,无论校方执行力度如何,他们都将一如既往地与学校“打游击”,等过了这阵风再说。
高校禁租令真能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吗?高校禁租令到底能打多久?媒体调查表明,禁租令难挡大学生租房热潮,目前各地大学周边出租房依然供不应求。更令人担忧的是,大学生们的相关“对策”已应运而生。据四川新闻网从高校的调查了解来看,禁租令发出后,有大学生为“应对”学校的查房政策,在继续租房的同时,采取将自己校内床位私下对外出租的做法。一时间,部分高校的学生宿舍床位成为民工甚至社会闲杂人员的聚居场所。原本保障宿舍安全的做法,最终很可能成为影响大学生安全的新问题。
对教育部一刀切式的命令,舆论界普遍表示担忧。不少评论指出,如今毕竟不是那种“大一统”的时代。学生之间的经济条件有了很大差别。条件好一些的,有向高标准生活靠近的欲望,这不违法,也不应该受到更多指责。张扬个性是当代大学生的一大特点,他们根据自身个性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不是一个禁令就能彻底剥夺的,学校毕竟不是军营。
大学生必须面对“给定条件”的自由权
一纸禁租令竟然引起如此激烈的争执和尖锐的矛盾。那么,它到底是利是弊?我们又该如何去理解和认识禁租令和高校学子之间的鸿沟呢?近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胡光伟副所长。
胡光伟表示,教育部规定的初衷是加强学校纪律,维护学生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禁租令的执行难度相当大。“一方面,高校扩招后,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学校硬件难以跟上。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崇尚自由观念较强,很难严格控制住他们。”
“其实,不仅是大学生,每个人都有追求最大限度自由的本性。追求自由没错,但是在现实社会制度下,每个人的行为只能在‘给定条件’内进行选择。这个‘给定条件’包括社会群体的法律、规章、制度、道德等,其底线是违法和违纪,其上限是道德的约束。”
“自由是有边界的。萨特说过,自由的边界就是他人的自由。这就说明了一切自由都是在一定条件内体现的选择权。因此,禁租令下达后有学生提出自己的公民居住权受到侵犯,这是错误的。就学生外租房一事而言,目前给定的条件就是禁租令,而学校、管理部门和单位有为群体利益建章立制的权利,因此它本身是合法的。”
政策失效后仍有社会约束、制约学生
“对禁租令,我虽无异议,但说实话我并不看好它。就目前情况来说,禁租令执行存在难度,可以预计学生在外租房的势头仍难控制。而一旦禁租令流于形式,也就是说等其政策约束力失效后,我想告诉大学生的是,你们在选择居住地时,也仍然应当有社会约束观念。”
“现阶段针对大学生在外租房的社会约束,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安全性。大学生毕竟社会化程度不高,学生从高中走入相对开放、自由大学,个人的社会化程度虽有相应的提高,但学校毕竟不是社会。大学生对社会环境、人际关系认识不清,很有可能导致危害人生安全的事件。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在外租房大学生受人身侵害事件激增,就与社会化程度不高的大学生执意要独自面对社会有关。
“其次是可能影响到学业。大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在外租房后没有老师的约束,能否自觉地投入学习很重要,因此这个问题值得大学生们权衡。此外,据统计,大部分学生是因为谈恋爱后,情侣两人在外合租住房,这虽然不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但大学生学习的主要职责也可能因此受到冲击。”
“第三是经济承受能力。学生在外租房花销大,而每个人的家庭环境不同,一味地追求管理自由,会给家庭或个人带来多余的负担。”
“不同于政策约束,如果社会约束被违反后,要付出的代价非同小可。它可能是违反者的人生安全出现危机,也可能是违反者的个人前途受到影响。因此,我想再次提醒大学生们,张扬个性、标榜自由并无不可,但一切的自由都应在政策或社会给定的范围内选择。”
不管怎么说,今年的高校注定会不平静。
编后语
从公开的报道来看,6月22日教育部发出“租房必杀令”之后,最早响应号召的是广东省。8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对广东省高校宿舍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要求学校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与学生同住,教育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等。而继广东之后,各地的教育厅、局纷纷制定出了各自的具体政策。然而,作为大学生们来说,同样的对策也在积极“制订”当中,其中之一就是出租自己的宿舍床位。
抛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论,我们所担忧的是,这样猫捉老鼠的游戏到底能够玩多久?会不会给大学生们增添新的不安全因素?这是个问题。此外,和国外的大学生相比,我们的教育部门应不应该给大学生以包括在外租房等的适当自由?在一切讲接轨的今天,这同样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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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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