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拟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 违者最高罚500元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07日16时14分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7日电将于月底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最新作出规定,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否则最高罚款达500元。

  据新民晚报报道,在此前的该立法草案有关“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沿袭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而上位法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未作出相关处罚规定。工商部门表示,行政执法对此类行为的管理有难度。

  就此,立法草案的修改二稿作出了创制性规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说,这个规定是经营烟酒的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它不但警示了商家,提醒未成年人不可越“雷池”,而且也广泛告知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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