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11岁“姐弟恋”遭到反对 有情人何去何从
http://news.tom.com 2004年01月19日12时04分来源:每日新报

22岁的小冬和33岁的李萌恋爱了,但这份“姐弟恋”却遭到家人反对。昨日,小冬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绝不放弃这份感情。

  
  小冬是名治安巡逻队员,去年11月认识了家住青龙场的李萌,对方的关心体贴使少年时经历了父母离异的小冬感受到了母亲般的温暖。随着交往的深入,小冬向李萌坦白了爱意。而遭受过感情创伤的李萌也爱上了这个厚道的“小男人”。

  然而为此事,已经离异的父母亲形成了“反对”统一战线。小冬告诉记者,父亲告诉他如果不与李萌断绝关系,将不准小冬再踏入家门,甚至“威胁”要让儿子失去工作;母亲则表示将从老家达州赶来成都,24小时监控他,直到他与李萌一刀两断。

  小冬称婚姻法规定恋爱、婚姻自由,父母不应以年龄差距作为反对理由。李萌告诉记者,重重压力下她也曾想放弃这段感情,但是终究难以割舍……

  据小冬的父亲称,两人年龄差得太多,其感情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因此家人非常担心孩子上当受骗或者感情上受到伤害。如果两人执意相爱,真心要在一起,做父母的也只得作罢,但关键是他曾和女方通过几次电话,希望对方能够到家里来见面详谈,但遭到女方推诿,女方的这种态度更让他们忧心忡忡。(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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