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通讯员莫媛媛)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覃某和覃×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南宁市警方执行逮捕。
今年初,柳州市人覃某在喝茶时,认识一男子。这男子问覃某能不能弄一些运输业的假发票,他按照所开金额的0.1%提成给覃某。见有钱赚,覃某爽快答应了。过了大约一个星期,就有一名南宁市的女子打覃某的手机,说是别人介绍来找他,要覃某帮弄一些运输业的假发票,写好后寄给她。覃某记下了她的要求,就在柳州市找到了一名卖假发票的人,以30元的价格买到了一张柳州市的货物运输假发票。这张票开的金额是7000多元,按提成覃某应得80元左右,但大方的南宁“客户”答应给覃某100元的提成。
覃某见有捞头,干脆购置了一部传真机,并动员儿子覃×也加入了贩卖假发票的行列。只要有南宁市方面传真来的需要运输发票的清单,覃某就交代儿子覃×去搞一些空白的运输发票回来后,根据“客户”的要求,盖上相关印章。然后,覃×用信封装订好快件寄出。而南宁“客户”则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费给覃某父子。
据警方初步调查:2004年初至今,覃某父子共向南宁“客户”孙某、王某等几人出售假的柳州市道路货运发票达70余份,通过开票的非法所得达到50余万元。编辑:杨东作者:卢荻莫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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