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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临武县68岁的雷统斌,以“被害人均属自愿”为由,企图减轻其强奸同村6名幼女的罪行,但没有得逞。日前,遵照省高院执行死刑的命令,郴州市中院依法将强奸犯雷统斌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雷统斌是临武县武源乡黄寿湾村村民。2000年上半年的一天上午,雷将同村9岁的幼女小叶奸淫。到2002年6月底,雷先后奸淫小叶8次,共给了对方122元。2001年夏季的一天晚上,雷以2元钱相诱惑,将10岁幼女小甜奸淫。更为卑劣的是,2002年6月的一天晚上,雷将小叶、小甜和小花3人依次奸淫,事后给了每人20元。据警方查证,自2000年上半年起至案发的3年内,雷在明知受害人均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以金钱相诱惑,先后多次奸淫同村6名9岁至13岁的幼女。 2003年10月,郴州市中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雷统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雷不服,在上诉状中称“被害人均属自愿,原判量刑过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省高院经审理认为,雷虽未使用暴力,但奸淫幼女多人多次,后果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判处死刑,故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作者:周喜丰周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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