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子被网友当作性伴侣 被抛弃后要告其强奸
http://news.tom.com 2004年04月02日01时22分来源: 现代快报

“我与他是在网上认识的,见面7天后我们就同居了,我很爱他,但他却连我是他女友都不愿承认。我还为他怀孕了,现在他却不理我了,我要告他强奸。”日前,29岁的李文走进律师事务所哭泣着说———

  网上结识闪电同居

  今年29岁的李文(化名)在一家外资企业做话务工作,因为长相普通,性格内向的她一直都没谈过恋爱,2003年3月,她迷上了网络聊天,很快她就和一个叫“风沙”的男子聊得火热,在网下见了面以后,李文对“风沙”迷恋不已,在“风沙”的一再授意下,他们在南京海福巷地区租了一间单室套,见面仅7天就闪电般地同居在一起。李文告诉记者,同居2个月后,赵某就搬走和同事合租了一间房子,李文和他商量结婚事宜,赵某却说他要等到30岁才结婚。

  男友把她当性伴侣

  “虽然不住在一起了,但他好几次要求我去他那里,提出的条件是要我在天亮前必须走,我没有答应,我觉得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事后李文才知道,原来男友已经和另一个女网友“相恋”了,那女孩也常在他那里睡觉。

  去年11月,赵某说他要到新加坡去发展,并说已经把工作辞了。“我说我们怎么办,他说等到他回来联系,我就相信了他的话。今年情人节那天我打他手机,通了却没人接。于是我就打电话到他公司,结果却发现他一直在南京,根本没出国,我简直气疯了,骂他是骗子,他却说我们不合适,还说他已经和别的女孩住在一起了。”

  再遭欺骗无奈怀孕

  经受不住打击的李文想过自杀,但又想找赵某问个明白。赵某后来竟骗李文说他今年一定退婚,然后和李文在一起。“那天在他租的房子里,他还跟我说他根本没有碰过那个女孩,我就相信了他的话,于是我们又拥抱在一起,后来他就要脱我的裤子,我不肯,可他还是强行占有了我。”李文说,当时她说要告他强奸罪,但赵某笑着让她告。

  今年3月底李文怀孕了,她又找到赵某希望结婚。赵某却说,如果李文不自己去把孩子拿掉的话,他就不管她了,李文只能一人去了医院。

  律师称强奸难成立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据李文所说,他们之间应不构成强奸妇女罪,我国刑法认定的强奸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而李文与赵某之间发生的性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且男方并未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 快报记者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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