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东卫生间里装摄像头非法偷拍三名女子洗澡
http://news.tom.com 2004年07月13日19时07分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7月13日消息 (记者刘湛 邓河春 实习生卢晓明) 11号晚上,租住在重庆南岸区红工村的3名女子,在卫生间里意外发现一个摄像头,房东冯某发现恶行败露后,赶紧毁灭证据,还动手打人,最后被警方拘留。

  据租客之一张玲(化名)说,她们租住的房子是三居室,房东住一间、她和老公住一间、另外两名女孩住一间。前天晚上,张在卫生间梳洗,照镜子时发现自己的左上方有反射出来的亮光。张玲凑近查看,发现天花板上一处没有加盖的地方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张玲不敢确定,赶紧回房间叫出老公唐某去看。唐某发现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摄像头连接着几条数据线,藏在天花板里。张玲两口子立即把此事告诉了另外两名女孩。租住已半年的陈兰(化名),跑到卫生间想再看个究竟,却看见房东冯某正踩着凳子、拿着钳子在拆摄像头。

  3名女子打了110报警后,将冯堵在房间内。南坪派出所民警赶来后,将双方带回调查。

  张玲等3名女孩告诉记者,房东冯某曾说过,在她们住进之前,才亲自动手装修了房子,她们猜测摄像设备在那时已经安装好了。

  据邻居介绍,冯某26岁,单身,无业,长期靠出租房子维持生活,租房对象大多是单身女子。

  冯某在南坪派出所向警方坦言,他确实通过摄像头偷窥过3名女孩洗澡、上厕所等私密行为。

  据了解,3名女孩最大的23岁,最小的只有18岁。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静洁说,根据偷窥者目的不同,非法偷拍可分两类:其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可以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其二是利用偷拍手法进行个人宣泄,或者恶意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等。但对于精神层面衍生出的偷窥行为,刑法中尚无条款可以制约。

  

   推荐专题:偷拍成风拷问社会公德
90天让男性"增长"6厘米,美国最新科技,全球170万测试者证实
TOM搜索更多内容:偷拍  
评论             经典新概念学习新体验
相关文章 关键字:偷拍   推荐好友
·深圳将立法确认手机偷拍属侵权 (7月12日07:53)
·手机偷拍属侵权 待条件成熟时将立法明确 (7月12日05:26)
·手机偷拍违法! 治安管理法将把其纳入处罚范围 (7月12日04:18)
·香港市建局一高级主任偷拍裙底春光被控罪候判 (7月8日09:30)
·少妇请人偷拍性事 只为证明与丈夫性生活不协调 (7月4日04:56)
·医护人员趁患者神智不清 用相机拍摄其赤裸下体 (7月1日10:55)
·“蜜蜂大盗”渐猖狂 电脑病毒控制摄像头搞偷拍 (7月1日09:54)
 
TOM新闻 首页新闻体育汽车娱乐女性科技游戏论坛短信邮箱搜索拍卖奥运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TOM搜索更多内容:偷拍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