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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湎黄片,四少年轮奸女青年 因为长期沉湎于黄色影片不能自拔,4名十六、七岁的小小少年竟然伙同将一名女青年轮奸! 昨日记者获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这起在当地影响恶劣的未成年性侵害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该院以强奸罪分别对这4名少年实施了严厉的惩罚,其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一强奸未遂的少年则被处以了缓刑。昨日下午,当在看守所内接到一审判决时,他们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夜归女青年惨遭蹂躏 2004年3月27日晚,对于师宗县姑娘张英来说,是一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 当天下午,她原本与相恋已久的男友在一起,商量在"五一"节举行结婚典礼的事情。在共进了晚餐后二人一一不舍的分手,张英独自回家。途中,遇上了熟人小余及其4个朋友共5人,对方叫她到他们住的"小兵旅社" 看影碟。由于当时时间还早,张英并不慌着回家,就不假思索地和他们了旅社。看了一会儿影碟后,小余等人却突然开始放起了黄色片子。见状,张英羞红了脸,立即提出自己要走了,身材高大的小余却立即将她栏住,并扑上去抓扯她的衣服。张英不禁吓得失声尖叫起来。"别喊!"小余恶狠狠的吼道,声音中明显带有一股冷冷的杀气。 "你……你们想干什么?"张英惊恐地问。"影片好看吗?我们也想和你玩一次……"未等张英反应过来,小余已经伸出左手朝张英的胸部摸去。张英刚想躲闪,拳头就雨点般的砸在了她身上。 于是,罪恶的事情发生了:在长达一个多小时里,张英遭到了小余等4人轮流摧残。尽管一再反抗,但面对几个丧失理智的色狼,她完全无计可施。最后,她提出自己身上还有一小点钱,大概可以给每人10元钱,求对方别再继续施暴,对方才停止罪行,在旅社里沉沉睡去。 2、"色狼"竟全是小小少年 当晚深夜,师宗县110报警电话紧急响了起来,在一阵抽抽噎噎的哭声中,张英报案称自己被4名色狼轮奸,请求查处。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将受害者指认的正在呼呼大睡的小余、小倪、方尚及方开四人抓个正着。让民警震惊的是,这四名犯罪嫌疑人竟然都是16、17岁的小小少年,民警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们与实施强奸的"恶狼"划上等号。 随即,4少年被带回了公安局,在审问中,4少年一开始不愿意承认,但经过与张英对质,他们只有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 据查,4名少年中带头的小余出生于1987年8月,案发时不满17岁,是师宗丹凤镇人。他供述说:近几年,村里一些青年通过各种渠道找来一些色情影碟在家中偷偷看,有一次,他和几名同龄人偶然在邻居家看了一回,当时看得他们面红耳赤、浑身血液沸腾。后来,脑子里始终对那些充满刺激的镜头挥之不去,从此学习成绩每况愈下。初中毕业后,他们4个少年一有机会就聚在一起找黄色影碟一同欣赏,看到高潮处,还一起 激动欢呼。作案前一段时间,他们更是沉醉于黄碟,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满脑子全是异性的胴体和黄片上的赤裸裸的镜头,就产生了与异性发生关系的强烈冲动。 3、构成强奸罪,4少年入狱 这起未成年人团伙实施的性侵犯案件在当地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少审庭不公开进行审理。审理中查明:案发当晚,四被告人和被害人张英一起在师宗县东华路的旅社房间看影碟时,是小余首先提出的想与张发生性关系,遭到了拒绝。于是,小余对张英实施了殴打和语言威胁,之后,4被告人先后对被害人进行了强奸。其中,由于张英反抗激烈,小倪在强奸时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4被告人在主观上出于同一犯罪意图,且在同一环境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彼此之间属于共同犯罪。其中,小余系主犯。鉴于他们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及其中一人存在未遂等情况,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小余有期徒刑11年,判处方尚、方开有期徒刑8年、7年,判处小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5岁中学生强奸幼女 终审帮教施缓刑 一名在校中学生半年前偶然撞见一幕"激情戏",他竟然就趴在别人窗前津津有味的看了近半小时。半年后,深深印在脑海里的这一幕终于把他推进犯罪深渊:15岁的他,将一名5岁幼女骗进家中,实施了强奸。在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帮教后,终于悔悟的这名少年获得宽宏处理,被判处了缓刑。 1、15岁学生强奸幼女 今年尚不满15岁的小华是沾益县某中学学生,家里经济条件较好,他自己成绩也在班里比较突出,因此,在老师同学们眼中,他一直都是个有前途的好学生。谁也没有想过,小小年纪的他有一天会论为阶下囚。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的2月22日15时许,小华独自在家看守着家里的小商店,生意又不好,他感到非常无聊。此时,邻居家年仅5岁的小红过来买东西,他见小女孩长得蛮漂亮,突然就生出一个罪恶的念头,连哄带骗地把小红领到了里面的卧室,然后就扑了上去……事后,小红大哭着跑回了家,家人发现情况不对时,非常愤怒,立即向派出所报了警。 第三天,小华即被拘留。面过审讯的民警,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很快就老老实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小华说,这两年来,他只要在学校一看到女生就会脸红心跳,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这个阶段中,他经常都能听到一些比较"懂事"的同学在聊看黄碟的经理,心中充满好奇,总想找机会"开开眼界"。大约半年前的一天,他特别烦躁,就在村中到处乱窜,想找黄碟看。直到深夜11点多都没能如愿,他感到很不甘心。 2、"激情戏"深印脑海 在他路过一家村民门口时,偶然一抬头见房间的灯还亮着,便凑上去从窗口往里面瞧,竟然看到一男一女正光着身子叫缠在一起。当时,他觉得"实在太刺激了",看了大约半小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一审判刑3年 后来,这幕"激情戏"就一直深深印在小华脑海中,让他一想起就禁不住欲火烧身。小华供述说:案发当天,小红妹妹来买东西时,他心里就正在回忆那一幕,于是,他就鬼迷心窍的干了"傻事"。小华称:当时他向她提出过,小红懵懵懂懂地同意了。 直到被抓和接受审讯时,无知的小华都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他惟一的担心只是怕父母责怪和小红的父亲打他。审问过程中,他甚至还多次不耐烦的催民警们快一些,好让他早点回家。 经过一审,法院认定小华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我怎么了?这样就要坐3年牢吗?"宣判后,小华对此还很不理解,他的代理人以量刑过重不服上诉。 3、少年犯被判缓刑 曲靖中院二审后认为,被告人小华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处于身体发育的高峰时期,世界观尚未成熟,其法定代理人忽略了对其青春期的教育,加之又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与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性质已经构成犯罪。但考虑到其系在校的初中学生,犯罪的主观恶性也不深,,对其处罚应当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在经过承办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帮教后,小华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声泪俱下,表示将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此,法庭当庭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小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记者手记 这两篇令人震惊的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黄碟"是洪水猛兽,广大青少年被其毒害尤甚。"黄碟"不除,民无宁日。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希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大打"扫黄""打非"持久的人民战争,并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在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首席记者 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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