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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存在是为了幸福,而不仅仅是为了生育。”9月15日晚,中国政法大学首期名家论坛上,婚姻法专家巫昌祯教授说,婚姻法应通过修订和解释更加人性化,比如“近亲、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等都成为禁止结婚的理由,然而这些规定都是以“生育”为着眼点,以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制定的。但是有些疾病很难有定论,而且如果双方选择不生育,他们的婚姻就没有了任何社会危害,完全成为个人行为,他们的意愿应该得到尊重。
巫教授还提出婚内也应有赔偿。长期以来,我们的婚姻赔偿制度通常都是以“离婚”为前置条件的,只有在离婚以后,无过错方才可以向有过错方提出赔偿要求。由于取证困难,提出者多,真正得到者却很少。巫教授以云南一对夫妻为例,平时两人感情很好,一次争吵中丈夫将妻子打成轻伤,妻子选择了民事赔偿,虽然600元的医药费只是一个形式,但是却让丈夫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与妻子的宽容,之后二人和好如初。这样的赔偿更加有实际意义,对双方的伤害也随之降低。
巫教授说,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的婚姻家庭状况发生了三次戏剧性的变化:50 60年代中期,二战硝烟刚刚散尽,人心追求安稳,离婚率较低。70 80年代中期,性自由和性解放运动兴起,家庭受到了巨大冲击,“独身者多、非婚同居者多、离婚多、非婚生子女多、同性恋者多”成为普遍现象。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艾滋病、性病的泛滥,以及非婚生子女比例越来越高等社会问题的突出,西方又出现了“回归家庭”的浪潮,人们渴望婚姻家庭的稳定,不少国家渴望通过婚姻法的修订实现对婚姻家庭的保护。而在中国,婚姻家庭的良好传统近年来开始动摇,责任感的淡漠导致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有人甚至认为以同居取代婚姻已成为年轻人的主流生活方式。与此同时,未婚妈妈、单亲家庭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巫教授说:“现在国内的状况已经值得我们警惕,中国有自己的传统,中国不能再走国外的老路。”(实习生 毛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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