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性生活不作为诉讼无立案依据 挑战现行法律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18日09时48分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沈度通讯员马龙报道: 两年多来,丈夫睡在身边经常像木头人,任凭自己如何暗示,就是无动于衷。没有夫妻生活的周丽(化名)希望法院能判令丈夫履行夫妻义务,但法院以其诉请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依据,未予立案。昨日,周丽黯然神伤地离开了法院立案庭。

  今年32岁的周丽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比她大3岁的丈夫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9年前,两人喜结连理。最初几年,小夫妻非常恩爱。

  3年前,周丽发现丈夫对她有了变化,言语中怀疑与她打交道的男性对她有所企图。慢慢地,丈夫对她的亲昵举动越来越少,自己主动抱抱他,都会被他条件反射似地推开。近两年来,两人虽一直同床而眠,但丈夫很少碰她。对于周丽的种种暗示,丈夫要么“装苕”,要么就嘀咕着“早点睡,明天还要上班”,然后背对着周丽入睡。

  近日,周丽来到其居住地所在的法院,以丈夫侵犯自己的“正当权利”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丈夫履行夫妻义务。但是,她的诉请却没能顺利立案。

  法官告诉她:“你的诉请从法律程序上讲,没有这个案由;从法律主体上讲,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所以不能立案。如果一定要立案的话,就得面临败诉的风险。”并建议周丽与丈夫多沟通沟通。

  周丽告诉法官,她和丈夫谈过,但丈夫仍旧对她不理不睬,她这才想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她和丈夫之间的尴尬。

  法官问她,既然觉得丈夫这种行为对她是种折磨,为何不考虑离婚?周丽马上摇头:丈夫除了这一点以外,其他各方面都很好;而且自己这种年龄,离婚后怕再难找到比丈夫更好的。

  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律师。湖北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绍明说,周丽的遭遇说的是“配偶权”问题,但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和保护。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的情况下,法官无法审理此案。但他认为,周丽作为妻子提出的这一要求是正当的,应给予充分理解。

  另一位律师称,目前在我国,和周丽有类似遭遇的女性不止她一人,只是更多的女性碍于面子,羞于启齿。周丽状告丈夫“不作为”一事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夫妻生活是健康生活的正当需求,法律该如何来保护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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