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强奸案庭审瞒其父母 后者指政府不作为(图)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20日08时38分来源:生活新报

田雨父亲讲起事情的前后经过来气愤极了
田雨父母面对法院的判决通知书很是不解

  11月15日,拿到8岁女儿小田雨(化名)被陈海波强奸,被告人陈海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决书后,身为父亲的王建军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反而萌生了欲状告政府不"作为"的想法来。

  因为这一天,距2004年7月5日13时事发,到2004年10月19日安宁市法庭判决,再到现在,安宁市县街乡铜车坝村的王建军已经痛苦地等候了4个多月。

  这当中,作为父亲的王建军竟一直不知道不公开开庭审理时间,被隐瞒了知情权;判决生效后,也是几次追问,才被告知已经对陈海波宣判了;更让他理解不了的是,由于判决书的"迟到",自己觉得对罪犯的量刑太轻,错过了提起抗诉的有效期。

  不堪回首的恶梦

  2004年7月5日,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但是对于刚满八岁的小田雨来说,却是个黑色不堪回首的日子。

  7月5日早上11点左右,小田雨和两个小伙伴在村子中的街道上玩,正玩的高兴时,遇到与她住在一墙之隔的陈海波(男,25岁,本村村民),陈对她说,"我们上山捡菌子去吧"。于是天真的小田雨就跟着陈来到了安宁市县街乡铜车坝三块地的山上。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她已捡到了半蓝多了,正当她集中精力底着头地找菌子时,走在她前面的陈忽然转回身来拉住她,粗爆的脱去她的裤子,可怜的小田雨当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对她的将来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她只知道身子下面很痛,于是她拼命地推庒在她身上的陈海波,同时不断地叫着"放开我,放开我",怎奈弱小的她哪是一个壮年男人的对手,任她怎样喊叫,最后还是被那个平时叫叔叔的男人强行给奸污了。

  事后,陈海波威协她说"不准告诉你爸爸和你妈,也不要告诉其他人,如果你对他们说了,你爸爸和你妈会打死你的"。于是可怜的小田雨就听了他的话,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直到回家后,换了条裙子,渗出的血把裙子染红了,被她母亲看到了,问她怎么回事,开始她还骗母亲说是在山上被树枝挂的,还带着母亲到附近的一座山上指认挂伤她的树枝,后来在母亲的一再追问下,她不得不说出了事情的真象……小田雨述说起那一幕,眼里满含泪花,显得非常害怕,再也不肯开口讲话了。

  不堪负重的家庭

  在采访中,小田雨的父母告诉记者说:这个孩子不是我们亲生的,我们是在她两岁时从当时打工的工地上捡来的,见到她时,感觉她太可怜了,于是我们决定收养她,其实我们也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但是考虑到当时的家庭情况条件不好,我在昆钢医院打临工,每月工资三百多些,她父亲在昆钢铡钢厂上班,每月也就是五六百吧,所以决定不再生孩子了,把她当作自己亲生的来养,到现在她来到我们家已六年了,我们也一直是把她当作自己亲生的来养的,有什么好吃的让给她吃,她喜欢吃肉,我们就都把肉先让给她吃,吃够了我们才吃。大人自己不穿也要经常给她买新衣服,我们穿的有的都还是别人送的旧衣服。在村子里,在生活条件上,她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为的就是不想让她受委曲。她的身世本来就惨,现在又发生这种事情,她太可怜了"。

  在离安宁市七八公里的县街乡铜坝村,我们见到了小田雨的家,那是个四壁空空的小屋子,总面积还不到二十平米,整个屋里,没有一件电器,只有两张床和一张破旧的棹子,小田雨的母亲陈王芬对我们说,这房子还是多年前他们买下来的。

  被隐瞒的知情权

  7月5日,小田雨的母亲陈王芬发现女儿异常后,在多次追问未果的情况下,便叫来了小田雨的姨妈追问。当小田雨告诉说被隔壁的陈海波欺负后,非常气愤。

  7月6日一早,陈王芬带着小田雨到昆钢医院检查后,立即报了案。

  同一天,陈海波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在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作为受害人的父母,我们在精神上,身体及经济与生活上,几乎达到崩溃的边缘;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人能够得到妥善的弥补。检查院的办案人员也安慰我说,你们不要急,这种强奸幼女的案子都会从严处理的,到时候我们会通知你的。然而,直到11月份我们却未得到一点消息,到检察院询问才被告知,案子可能已经判了,大概是6年。听这么一说,我简直不知所措!做为监护人,开庭竟没被通知到场,而且宣判结果也没被告知。如果监护人都没有知情权,我想问谁才有?"小田雨的父亲王建军这样气愤地说。

  对于这一点,这次案件的审判长刘军阐述说:"由于本案受害人小田雨未满14岁,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邬剑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海波到庭参加诉讼。由于该案是刑事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建军不属于诉讼参与人,因此判决后判决书交给了检察机关。不存在说是隐瞒了知情权。"

  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分析认为:"作为小田雨未满14岁,是未成年人,她的父母是她的监护人,应该有知情权;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下,父母、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应该被通知,都可以参加不公开审理。"

  迟到的判决书

  对于迟迟等不到判决书后,当询问得知已经宣判了,受害人小田雨的父亲王建军直说:"真想不通,真想不通┉┉"

  他接着说:"后来,我们来到法院说明来意后,接待人员说案子属刑事案,到刑事庭去问;刑庭接待人员找来记录翻查后告诉说,案子已经结了,案犯判了6年。更为无奈的是,我现在手里的判决书是11月15日拿到的,而且是复印件,已经错过了判决后不服,10天内提起诉讼期限。我对他们的做法产生疑问,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暗箱操作',我因此滋生出想告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想法来,我觉得是正常的。"

  而在10月19日的判决书后面有这样一段话: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日内,通过本原或直接向云南省昆明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这个疑问,审判长刘军解释说:"本案宣判后,作为公诉机关──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王建军所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受理。现在刑事案件已经了结,他可以单独向民事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是可以受理的。"

  最后他还表示:如果王建军对判决不服,可以请相关的部门进行监督,我们接受监督。

  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也解释说:"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并看伤情级别的鉴定,才可以提起。作为父母应该有抗诉权,这要看检察院是否提起抗诉;如果检察院不提出,家属可以递交申请,合理的话通过审查,可以提起。同时,父母作为监护人,法院应当把判决书给父母一份;判决书的期限,要根据法院工作来看。"

  判决轻重的争论

  在本案中,案件整个争论的焦点是量刑轻重与否。

  小田雨的父亲王建军认为:"作为一个已经25成年人,竟然向一个8岁的幼女伸出了罪恶之手,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而且这件事情,对小田雨的将来,影响非常大,会长留下阴影。受害赔偿不但无着落,但这个案子却这样草率结了案,只判了6年,太无法接受了。"

  王建军还向记者出示了昆钢职工医院7月7日的诊断证明。诊断说:小田雨外阴裂伤(会阴体有2厘米破裂口,处女膜破裂)

  关于陈海波平时的为人,村民曾民福还说:"打架的事情倒没听说过,但是他喜欢偷看女人解手,还曾经用石头打厕所里面的水,溅在别人身上。"

  刘军说:"在我们以前审判的案件过程中,常会遇到家属提出一些异议,或许案件本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站在个人的立场上,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一直都在依法办案。就小田雨这个案子,我们的判决是公正的。"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海波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其犯罪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安宁市人民检查院对被告人陈海波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据此,本院为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打击强奸犯罪活动,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介绍了审判结果后,刘军又补充了一句:"强奸罪可以判处3-10年的徒刑,犯罪对象是幼女的应从重处罚。有期徒刑6年的判决是综合罪犯要从重处罚和罪犯认罪态度较好而作出的。"

  在量刑的争论上,周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之规定第1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构成强奸罪的,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对象是未成年的,从重处罚;本案判6年,稍微轻了,应该8年左右。"

TOM搜索更多内容:幼女  
精彩图文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78岁老翁多次猥亵12岁幼女 强迫其吃药事后塞钱 (11月14日05:10)
·女孩满12岁就被强奸 市长强奸5幼女只判入狱3年 (10月29日11:40)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网友昵称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音乐 | 汽车 | 财经 | 房产 | 科技 | 女性 | 游戏 | 短信 | 彩信 | 点歌 | 邮箱 | 搜索 | 拍卖 | skype | 论坛 | 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