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展开“争夫战” 怨女赴情敌家怒烧“奸床”
http://news.tom.com 2004年05月27日11时10分来源: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见习记者滕芬芳)与自己同居多年的“丈夫”同时长期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为此,两女子展开了“争夫之战”,其中一位竟跑到另一女子家中,火烧该女子与其“夫”的床。这是5月24日早上发生在南宁市的一场闹剧。

  知情人告诉记者,引起这场闹剧的“主角”姓李,他从博白县来到南宁市已经好几年了,七八年来他一直与同从博白县过来的朱某保持同居关系,并在南宁市安了家,人前人后也以夫妻相称。

  几年前,他认识了浦北县的夏某,两人渐生情愫,便在浦北县另安新家,也开始了同居生活,并于2003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李先生在与夏某过起“三口之家”的生活的同时,并没有断绝与朱某的“夫妻关系”,这么些年来,他一直在南宁市与浦北县的两个“家”之间来回周旋。虽然“辛苦”,但李先生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妻子”,用他自己的话说,两个女人他都不想放手,觉得抛弃了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心里不安。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两年多,朱某和夏某都知道自己的“丈夫”还有另一个“妻子”,但双方都不想主动退出,而是使出浑身解数挽留“丈夫”的心。自从夏某生下孩子以后,愈加不能容忍和他人分享“丈夫”的生活,2004年4月,她主动跑到南宁来与朱某谈判,要求对方退出,朱某当然不愿意,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在李先生的劝说下,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夏某“无功而返”,独自回到了浦北县。

  今年5月23日晚,夏某再次来到朱某家中“争夫”,但一直不见朱某和“丈夫”出现,等到24日早晨7时许,苦等一宿的夏某一气之下点火烧了朱某卧室的床。

  刚巧回到家的朱某见到这一幕,马上打电话报了警,辖区的河堤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两名女子带回所里调查,并作了相应处理。可能是见到夏某“来势汹汹”,李先生选择了“暂时失踪”,避开了这场“争夫之战”。

  知情人觉得李先生这种脚踩两只船的做法很不应该。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这种事情无论是从法律的层面还是从社会道德的层面来说,都是不应该的,现在他们的状况对当事人三方和小孩子都是不利的,李先生的行为与其说是割舍不下感情,不如说是在玩弄感情,同时,希望女性能自立自爱,合法合理地把握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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