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3贵妇登报重金“借种” 总酬金高达310万
http://news.tom.com 2004年09月22日08时57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律师:此举涉嫌违反《婚姻法》

  ■业内人士:此多为不法婚介的虚假广告  

  据《重庆商报》报道,昨天早上,渝中区汤女士致电记者称:“13名富豪女子同时登报‘借种’,酬金最高竟达60万元。”对此,律师认为:“借种”本就是违法行为。

  记者根据汤女士提供的线索,搜索21日《重庆×报》,果然在第4版广告上发现:征婚交友广告中“借种”广告多达10余条。如:“贵妇寻香火,34,性感漂亮,夫台商,千万资产无子继承,渴望做完整女人,寻求健男了却心愿,重酬50万,真实,拒绝游戏。”

  记者统计,有13名自称富豪的女子同日登报“借种”。有4名表示要重酬男方,但未注明金额,其他9人皆称重酬男方20万至60万,总酬金达310万。

  记者分别以年轻打工仔、中年研究生身份,拨通其中一个“借种”广告电话。接电话的一名女子先是称“借种”女子的丈夫是服装商,应征的男方只要是年轻小伙就行。其后,又介绍称女子丈夫是台湾房地产商人,对记者的文化程度感到满意。在两次电话中,接电话女士都再三嘱咐记者要带500元介绍费到某婚介所与“借种”女子见面。

  据业内人士称,像这种登报“借种”的广告,多为不法婚介所的虚假广告,以此来诱骗想发“种子”财的男士。这位人士提醒男士,不要贪图财色双收的便宜,谨防上当。

  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廖翠娟律师说,《婚姻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她认为,这些女子在没与丈夫离婚的情况下,登报“借种”生子,违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度。廖还称,如果此属婚介所的虚假广告,其违反《消法》,受骗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TOM搜索更多内容:借种  
评论             揭开金色职场的秘密
相关文章 关键字:借种   推荐好友
·妻子找人“借种”生子未果 丈夫行凶报复被逮捕(09月20日10:44)
 
TOM新闻 首页新闻体育汽车娱乐女性科技游戏论坛短信彩信点歌邮箱搜索拍卖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TOM搜索更多内容:借种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