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昔日同学未遂 大度女子写信求法庭轻判


http://news.tom.com 2005年11月30日08时34分来源:华商网-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一男子欲强奸昔日女同学未遂,被警方抓获送上法庭。女同学不忍心断送其前程,遂给法官写了请求信为男子求情。11月10日,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鉴于江峰是初犯,而且女方也接受了他的道歉,加上江峰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以强奸罪判处江峰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一时冲动欲行不轨

  家住江北区的江峰(化名)与王倩(化名)曾经是重庆某中专学校的同学。毕业之后,双方经常来往关系不错。今年8月9日下午,王倩如约来到江峰家玩,两人一起在家看电视、聊天。下午6时许,当王倩提出准备离开时,江峰一时冲动,抓住王倩的手不让离开,并强行抱住王倩欲对其实施强奸。由于王倩拼命挣扎,江峰未能得手,后王倩向警方报案,江峰被抓获。

  接受道歉向法官求情

  江峰被抓获后,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此时的江峰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于是请人向王倩道歉,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现在非常后悔。王倩想到大家同学一场,平时关系也不错,不忍心就此断送了江峰的一生,于是接受了江峰的道歉,并给法官写来了一封请求信。

  王倩在请求信上写到,自己和江峰曾经是同学,毕业后也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关系。发生这种事情,也许是江峰一时冲动。现在江峰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向自己道了歉。自己也已经原谅了江峰,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判决,给江峰一次机会。

  法院减轻处罚

  此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女方主动替被告求情的强奸案还是第一次遇上。11月10日,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江峰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未遂)。但鉴于江峰是初犯,而且女方也接受了他的道歉,并主动向法庭提交了申请书。加上江峰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于是对江峰减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江峰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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