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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1500元,租住小区单元房;一张凉席一条床单就是房内的全部家当! 3名丹凤县来西安打工的青年,为发财走“捷径”,便密谋从美发屋以包夜的形式将“小姐”骗至其租住的单元房内,采取先轮奸后绑架再敲诈勒索的手段,作案数起。首次作案成功后,3名犯罪嫌疑人,愈发大胆竟将此行径当作上班下班。 本案的特点是犯罪团伙将作案对象锁定在美发屋“小姐”这一边缘人群,因此本案也就有了特殊性……根据警方透露,专门以此谋生的犯罪团伙在西安尚属首例。 2005年5月19日中午,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中山门派出所汇报称:西安市新城区昌仁里小区的出租单元房内发生一起绑架勒索案,罪犯抢走受害人100元现金和大灵通一部。刑警大队副队长柏团利立即带领三中队队长徐俊琪及民警赶到现场: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家具的空房子,地面散落有绳子、胶带和几团皱巴巴的卫生纸,再没有其它的线索。惟一的线索就是留在房东处的罪犯租房时的身份证复印件,该身份证复印件显示:周元,男,22岁,长安区人。根据此线索民警当天赶往长安区某村,但经过走访摸排,该村并没有名叫周元的青年男子。正当案件陷入僵局的时侯,有一村民告诉民警他知道姓周的家住什么地方,然而,当民警到了周家后才得知周全家人都在外打工,而周某还在千里之外的山西某地打工。5月21日,民警辗转来到了山西某地,经过和周某见面得知他并不是作案的周元,因为远在山西打工的周某没有作案时间。到此案件线索全部中断。怎么办?要想破此案只有找到周元,这个关键人物…… 就在民警苦寻破案线索的同时,公安新城分局也为此成立了以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成希耀牵头,刑警队队长邓军虎和中山门派出所的“5·18”专案组。案发时正逢警方打击“两抢一盗”行动,所以此案也就被列为重点来破。“重新勘察现场,不放过任何细节”。邓军虎在分析会上这样说。 在重新勘察现场时,细心的民警在垃圾堆里找到了一个小纸团,打开后,原来上面记着一个手机号码,经过调查得知,该电话是陕西商州地区的电话。事不宜迟,专案组立即在副队长柏团利的带领下连夜赶往商州调查,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迅速查到持机人的姓名和家庭地址,持机人同样也姓周,随后在当地派出所里,专案组终于找到了周元的相关资料,一切和掌握的资料吻合。就在专案组准备抓捕周元时,当地相关部门反馈消息称,周元并不在家,人还在西安。 西安之大,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周元呢? 歌舞厅三犯落网 专案组撤回西安后,在没有丝毫线索的情况下,继续走访摸排。周元在西安没有固定的住所,流动性特别大,这就给抓捕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说来也巧,就在专案组寻找周元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7日18时许,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周元和妻子及孩子等人已经乘车离开西安前往商州老家丹凤县。获知此消息后,专案组与当地派出所迅速取得联系,对周元惟一能够回家的两条线路进行布控,专案组也连夜于当晚10时许到达了商州丹凤县和当地派出所会合。 当地派出所在专案组还没有到达前,就在车站发现了罪犯周元一伙的行踪,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对周元等三人进行了暗中跟踪发现,周元等三人落脚在丹凤县某歌舞厅。担心情况有变,周元一伙逃脱,专案组顾不上喝口水立即和当地派出所对某歌舞厅进行了秘密包围,10时40分在歌舞厅二楼,周元一伙全部落网,6月8日凌晨,周元一伙被押解回西安。 合伙“投资”各负其责 据周元交代,他和陈卫红(25岁和周元同村)及熊杰(24岁,系周元同村表兄弟)是在2005年4月初聚到一起的,喝酒时大家都说现在挣钱难,打工又累,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弄钱的事情上去了,想来想去就想到了“小姐”身上,“小姐”挣钱容易,抢“小姐”的话“小姐”不会报案,顺便也可以乐一乐。想好了抢劫对象后,就是怎么样实施的问题了,首先要有抢劫的地方,还有抢劫时准备的东西及如何去找“小姐”等事情。经过长时间的商议后,大家就决定都来“投资”,算来算去怎么也得1000多元,所以每人就先期拿出500元最后算总账。想好了后他就开始了实施,大家先寻找小区的空闲房子,等房子租好后,“小姐”由他负责叫到事先租好的房子内,先行发生性关系,其他两人在外上网或溜达,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依次再进房子和“小姐”发生性关系,一切事情等大家都把“小姐”玩够了后,陈卫红和熊杰负责对“小姐”实施绑架和对其家人进行敲诈,等“小姐”的家人把他们所要的钱打进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再把“小姐”放回去。敲诈勒索的钱到手后,他可以随便和其中的一人去取钱,取回的钱大家平分。那么,周元一伙能够得手吗?他们都找哪儿的“小姐”呢? “狼眼”猎捕““小姐”” 时间很快到了5月18日晚上,三人将一切布置好后,周元来到了西安市红会路某美发屋,以300元的价格和老板谈好,将一“小姐”带回在新城区昌仁里小区的出租屋内,三人轮流和该“小姐”发生性关系,将该“小姐”身上的100元钱和大灵通抢走,“小姐”一看情况不对头,趁三人不备逃跑向中山门派出所报了案。 就在警方介入此案调查时,周元一伙还在西安继续作案。2005年5月23日晚上,周元又来到西安市红缨路某美发屋,以300元的价格和老板谈好,将一名“小姐”带到西安市自强西路赵家村某民房内,三人将“小姐”轮奸绑架后,逼“小姐”给家人打电话,并给其账户上打入5000元,随后取走。 2005年6月3日晚上,周元来到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某美发屋,和老板以280元的价格将一名“小姐”带到西安市纸坊村一民房内三人再次将该“小姐”轮奸,绑架逼其让家人拿钱。在该“小姐”还没有放走之前,6月4日晚上,周元在西安凤城三路十子东南角某美发屋和老板以300元的价格将一“小姐”带到该出租屋内,将该“小姐”轮奸绑架,威逼该“小姐”给家人打电话给其指定的账户打入6500元…… 罪犯的内心告白 6月9日上午11时,记者在新城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穆俊禄的陪同下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周元,下面是记者和周元的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为什么要把作案对象定为美发屋的“小姐”?” 周元(以下简称周):(满脸微笑毫不在乎的样子)“‘小姐’挣钱挣得快啊,抢别人咱没有本事抢,再说了,抢“小姐”也好抢,抢了后她们也不敢去报案,我就是抓住了“小姐”的心理才把对象定为美发屋的“小姐””。 记:“你知道抢劫是犯法的吗?为什么你们每抢劫一次后都要换一个地方?” 周:(还是微笑不止)“怎么能不知道呢?但是没有办法啊,我们也要生活,也要养老婆和孩子,所以明知道是犯法的还要去抢去绑架,在和运气打赌。赌赢了就成功,赌输了就认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要说换地方那还不是很简单,在一个地方容易翻把,搞一次换一个地方不但不翻把也不会引起房东和周围人们的注意,所以就不断地换地方。” 记:“有没有想过会被警方抓住的一天,你们给受害人的家庭造成的伤害,心里安稳吗?” 周:(没有了笑容)“现在都成这样了,我啥话都不想说了,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的,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做。怎么能没有想呢?不是没有想而是常常的想,抓住了就抓住了,大不了坐牢而已。我认为没有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伤害,“小姐”的钱挣得非常容易,给家里不知道给过多少钱,我问她们要那么点钱算什么啊,我的良心很安稳,没有什么不安的。” 边缘人群的保护与思考 采访结束后记者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这些游走在都市的边缘人群,她们的安全又有谁来保护呢?纵观整个案件过程,犯罪嫌疑人将作案目标定在了美发屋“小姐”的身上,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小姐”挣钱容易,不会报案,所以罪犯就抓住“小姐”这一心理肆无忌惮的疯狂作案,这也是经济社会罪犯的又一犯罪新动向,也是本案的特殊性所在。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此案也向生活中的人们再次敲响了警钟,面对新形式下的犯罪,我们应该怎么办?如何防范?还是大队长邓军虎说得好:“邪不压正,罪犯的心理永远是恐惧的,害怕的,如果被罪犯绑架或敲诈,不能顺其意愿去给钱,而要想办法和罪犯做斗争,想法脱身向警方报案,其次不要轻易跟人出去或相信别人的花言巧语,做好自身的防范也很重要,不要给罪犯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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