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儿童公园内四男子裸泳 游客目睹全过程(图)


http://news.tom.com 2005年08月09日10时45分来源:新文化报
多不讲究 本报记者  赵滨  摄
多不讲究 本报记者 赵滨 摄

律师称,这种行为在客观上扰乱了公共秩序,可罚可拘

  本报讯(记者 王小野) 昨日9时许,正在儿童公园游玩的长春市民许大姐7岁的女儿,突然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大喊着:“那么大的人不穿衣服!真羞真羞!”听女儿这么一喊,许大姐才看到,隔着10多米远的湖对面,有一个脱得一丝不挂的男子正站在石头上准备下湖,而此时,湖里已经有了3个“裸泳”的男子。

  一直在公园的游客小孙也目睹了这4人裸泳的全过程。

  据他介绍,9点多,这4个男子出现在环湖东岸边,开始有说有笑地脱衣服,离游人大约有10米的距离。“脱完衣服,这4个男的先是站在浅水处又往身上淋水,又擦肥皂,洗起澡来,洗了十来分钟才进湖游泳。”

  “他们游得挺自在,可是把我们羞得够戗。公园是公共场所,应该讲点儿公德。”游客很气愤,纷纷绕道而行,尤其是妇女和儿童。

  9时40分,记者赶到儿童公园东门,4个男子裸泳所在的湖就在门口,属于环公园的湖。站在东门,记者看到4个男子已经上岸,其中3人已经穿上裤子,但光着上身,另一男子丝毫没有穿上衣服的意思。

  只见他一丝不挂地站在岸边的石头上,双手掐腰,仰头挺胸,晒起了太阳;站着晒了约三分钟后,又坐在石头上晒。

  记者沿湖边的甬路,走到4个人驻足的石头旁,和他们搭起话来——

  “这里的水能游泳吗?”

  “可以,除了浮着的东西外,还是蛮干净的。”

  “你就这么坐着,不怕被看见?”

  还没穿衣服的男子不以为然地说:“离这么远,看不清。”

  10时许,这4个人才穿好衣服,起身离去。

  据了解,他们是附近工地的工人,天热没什么活儿,就来公园打羽毛球,玩得一身都是汗,就来湖边洗洗,然后游游。

  对于4人的裸泳行为,儿童公园毕园长表示,虽然有关法律法规对裸泳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公园里游泳,是不允许的(属于野浴),更不用说裸泳了。同时,他也表示,公园对这方面的行为只能加以劝阻和禁止,没有处罚的权利。

  吉林省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认为,裸泳者在客观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聚众裸泳的或是在公共场所、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裸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处以治安警告、罚款或拘留。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
    TOM搜索更多内容裸泳  TOM商城:万种精品任您选!
    TOM邮箱+网络U盘+50兆相册
相关文章
·沈阳出现“裸泳族” 穿内衣女子守在裸男身边(图)(07月21日)
·裸泳族畅游浑河如入无人之境 视觉污染还是权利(07月21日)
·探访大连星海湾裸泳者 自我休闲与色情无关(图)(07月19日)
·“民工裸泳”与“海滩裸女”应受社会舆论的谴责(07月11日)
·更多相关文章裸泳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音乐 | 汽车 | 财经 | 房产 | 科技 | 女性 | 游戏 | 短信 | 彩信 | 点歌 | 邮箱 | 搜索 | 拍卖 | skype | 论坛 | 游戏世界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