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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芸实习生蒋俊颖)徐立德(化名),本市的一名普通市民,46岁的他其貌不扬。然而,就是这位老兄却自封“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骗得三名妇女服服帖帖,且“财色双收”。日前,这个“国家干部”经虹口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庭审中,被告席上的徐立德被打回原形:已显老态的他完全没了自封“徐局”时的风采。“骗了她们,我很后悔。”面对检察机关指控他招摇撞骗的事实,徐立德供认不讳,他在最后陈述中说道:“希望法院能判我缓刑,我出去后一定改好。” 据检察机关掌握的事实,徐立德今年6月1日在浅草浴场偶然认识了42岁程某和38岁的张某两女士,当时他便自称“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花言巧语后与两位女士打得火热。第二天,徐来到程某办公室,以“徐局”身份称自己与许多市领导的关系好、什么都能搞定,并提出利用关系网络帮助两人共同经营水果生意。见有如此“领导”罩着,两位女士欣然答应,之后公司的一切运转都由徐控制着。交往期间,徐某以其身份提出非分想法,并多次与两人发生两性关系。 之后“徐局”又以同样身份认识了张某的朋友———41岁的杨女士,在徐的诱骗下,杨女士对徐产生好感,两人在浴场包房里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今年7月2日,程某的老公骆某回到上海,在见到老婆的这位“局长”朋友后,立刻从谈吐举止上发现徐的可疑身份。此后,程某渐渐疏远“徐局”并表示绝交。不料,“徐局”仍不断纠缠。7月8日,受不了骚扰的程某将“徐局”告到公安,假国安局长终于落网。另查明,徐立德在2003年底,还假冒徐汇公安分局巡警处处长,骗得一手机经销商的3部手机。 庭审最后,辩护律师提出徐立德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且主动交代招摇撞骗事实,恳请法院判处缓刑。法院则依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认为,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色,不适用缓刑,当庭判处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相关新闻: ·辽宁一男子网上骗财骗色 女警用美人计智擒采花贼(12月19日) ·农民冒充法官骗财骗色连骗5女 行骗时床上被抓(12月15日) ·无业男子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三名女子深受其害(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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