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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妹妹、妻子、女儿出庭 被害人系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谁挥出那致命一棒 成被告人量刑重要依据 本报讯 昨日13时30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响起庄严的法槌声,刘利民朝旁听席上注视了一眼后,被法警押解着离开法庭。经过将近13个小时的庭审,“北京警察太原被打死”一案一审宣布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9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均很简单,多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今年5月3日18时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查大队民警李忠义到太原旅游,当其驾车从位于桃源北路的天客隆超市购物出来,行至水西关街十字路口等红灯时,与太原市尖草坪区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发生争执。当晚8时许,刘利民指使周传全等8人对李忠义进行殴打致其死亡。 受害人家属 “一定要严惩刘利民” “我的儿子死得冤枉,一定要严惩刘利民。如果不能为我的儿子伸冤,我们老两口死也不会罢休的!” 这是被害的北京警察李忠义70多岁的父亲写给法庭的信。由于身体的原因,老人在参加了前天上午的庭审后就没有再出现。昨天上午,被害人的妹妹、妻子、女儿代表被害人家属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参加了法庭审理。 庭审中,被害人妹妹讲述了其家庭的情况:正值中年的被害人李忠义有着这样一个大家庭,年已古稀的父母,尚在读书的女儿,身体羸弱的妻子。由于李的弟弟三年前因车祸去世,母亲因此几欲自杀。被害人的父亲身患半身不遂行动极为不便,事发三个月家人都没敢把这一噩耗告诉老人。 刘利民最后陈述 “请同行以我为鉴” 9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均很简单,多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刘利民最后陈述的肺腑之言,值得人们深思:“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我很后悔,对不起被害人及其家属,但现在也晚了。我将尽最大的力量补偿他们,但我知道赔偿多少都不够。最后,奉劝我的同行及年轻的朋友,要以我为鉴,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意气用事,最后害人害己!” 庭审焦点 谁给出致命一击? 法医鉴定,李忠义系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根据技术分析,伤口应为直径1.4cm以上的钝器所伤。那么,是谁给了李忠义那致命一击?这个疑点,成了法院为9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综合《山西晚报》 《三晋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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