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偷了点口香糖 被超市主管带至楼梯间强暴
http://news.tom.com 2004年05月14日09时38分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汉口大福源超市原主管徐某因强奸女小偷,昨日被江汉区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刑4年半。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2日晚7时许,女青年晓虹(化名)在大福源超市内盗得13.8元的口香糖,后被保安带至超市防损科。时任防损科主管的徐某,以要罚款及移交警方相威胁,将她带至该超市三楼楼梯间无人处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利用晓虹害怕处罚的心理,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徐某曾因强奸罪被判刑7年,此次系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罪,属累犯,法院遂作出从重判决。(余皓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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