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新史料被发现 英国记者信件见证史实
http://news.tom.com 2004年12月31日21时06分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京十二月三十一日电(戴袁支王国安)近日,英国记者田伯烈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见证人辛德贝格回信的一封原件,从美国芝加哥带至丹麦奥胡斯,其拷贝又从奥胡斯电邮至南京。此间有关研究人员翻译后,发现该信进一步印证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造成人道主义灾难,以及当年南京江南水泥厂建立难民区、诊疗所的史实,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田伯烈因著有《外人目睹之日军暴行》一书而名闻中外。田伯烈在这封信上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日军向前推进逼近南京,(丹麦人)辛德贝格先生被指派进入南京从事危险和责任重大的任务,看管在那儿的一家丹麦公司有权益的水泥厂(即南京江南水泥厂)。辛德贝格先生与日本人周旋时足智多谋,由于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竭力创办了一所临时医院,并把水泥厂变成一处避难所,使处于侵华日军淫威之下的南京地区中国人中,大约有一万名难民得以摆脱恐怖在那儿避难。

  辛德贝格先生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见证人,并因救助了大量中国难民而广受敬仰。不久前,他的故乡丹麦胡斯市一种黄色的玫瑰被命名为“永远的南京·辛德贝格玫瑰”。

  新发现的这封信写于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原文为英文,一共三段,为打字机打印。田伯烈使用了自己的专用信纸,信的左上角,有三行竖写的繁体汉字,从右向左,第一行是“田伯烈”,第二、三两行是:“满哲斯德保卫日报访员”。但这次田伯烈是以《亚洲》杂志编辑顾问的身份写的,信末有他的亲笔签名。

  此间研究人员认为,这位英国记者从一个侧面,进一步证实当时南京在日本军事统治下的恐怖,并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同时印证其他史料记载的辛德贝格的人道主义贡献:参与组建江南水泥厂难民区,庇护了成千上万的南京难民,建立诊疗所,救治被日军暴行伤害的难民。此前人们不知田伯烈与辛德贝格之间的联系,这封信以前也从未见诸于南京大屠杀的史料,因此弥足珍贵。它还为揭开一九三八年六月朱学范在日内瓦为何知道辛德贝格在回丹麦的路上,并邀请他去那儿揭露日军的暴行这一谜团提供了线索,同时此信对研究田伯烈也很具价值。

  研究人员认为,辛德贝格一九三八年三月到上海时曾向田伯烈透露了自己要移民美国的想法,所以田伯烈在给他回信为他的品质作证时,以《亚洲》杂志编辑顾问的身份,介绍了他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的人道主义事迹。

  从此次发现的这封信的其它内容分析,到写信时为止,田伯烈与辛德贝格已认识一年,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前不久研究人员发现的关于辛德贝格“在沪西友多公正商人或医师或新闻记者”的记载。

  这封信的拷贝是辛德贝格的外甥女玛丽安电邮给南京的研究人员的,该信原件历经近六十七年的风雨,至今仍然完好地保存在美国芝加哥的辛德贝格的弟弟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大学和南京师大的几位研究南京大屠杀史的专家学者,得悉这一信息后,都认为这封信很具史料价值。

       TOM搜索更多内容:南京大屠杀  
        推荐专题:中日关系
精彩图文
热点推荐 专题 国内 国际 社会
金门弹药库发生大爆炸 台“军方”封锁现场(图)
苏州明年将成为中国第一个进入小康社会的城市
女公安局长受贿数额未确认 性贿赂不属侦查范围
巴绑架案遇难中国工程师遗腹子胎死腹中(组图)
两名初三女生被男同学诱骗遭轮奸 一女生大出血
记者目击蒋方良祭礼 移灵途中突发生怪事(组图)
广州影院爆出艾滋毒针惊人传闻 省卫生部门辟谣
东南亚大海啸灾后纪实:印尼西海岸死一样沉寂
天价拍下国画拒不购买 阔女亮出巨款为出名(图)
15岁女孩指控“色狼叔叔”一天被迫接客四五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将撞名刹毗卢寺新年“头钟”(12月26日)
·受南京大屠杀性淫虐刺激? 谁杀害了女作家张纯如(12月26日)
·南京大屠杀专题学术网站开通(12月24日)
·丹麦用南京大屠杀见证人辛德贝格命名黄玫瑰(12月22日)
·全球各地华人共祭南京大屠杀 台湾你为何沉默?(12月15日)
·纪念南京大屠杀同胞遇难67周年座谈会举行(12月14日)
·警笛长鸣悼念南京大屠杀67周年(12月14日)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的事迹将被写进教科书(12月14日)
·中国悼念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遇难67周年(组图)(12月14日)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网友昵称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音乐 | 汽车 | 财经 | 房产 | 科技 | 女性 | 游戏 | 短信 | 彩信 | 点歌 | 邮箱 | 搜索 | 拍卖 | skype | 论坛 | 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