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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老板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罪 本报讯(记者黄小玲实习生程琳)今年3月17日,本报曾报道全省首起利用互联网向境外进行淫秽色情视频表演和声讯点播的特大案件告破一事。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人: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 许昌胜,1960年出生,中国台湾人,台湾八大资讯科技股份公司(即台湾“八大娱乐网”)法人代表及石狮立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者。 公诉机关称,许昌胜为了牟利,在石狮注册立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开展声讯电话业务的同时,于去年4月份开始筹备测试网络视频业务。自去年10月份起,许昌胜利用其在台湾开设的“八大娱乐网”色情网站,一方面提供电脑及摄像头等设备,将原立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部分声讯小姐转为视频小姐,组织女青年岳凤霞等人通过网络视频在该网站进行淫秽表演活动,并雇佣马红伟为组长,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招聘发展吴巧妹、吴素芹、何雨青,组织女青年通过网络视频在该网站进行淫秽表演活动。经统计:许昌胜从中非法营利台币1993220元,折合人民币409602.76元;马红伟、吴巧妹、吴素芹、何雨青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5500元、14000元、10000元及9000元;受雇于何雨青的尤月娥获利29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对许昌胜等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许昌胜是主犯,其他人是从犯。 视频小姐:穿性感衣服客人叫脱就脱 何雨青,1983年出生,别名甜甜动人,江西会昌人。公诉机关指控称,何雨青于去年11月份起以抽成加盟形式受雇于许昌胜,发展尤月娥及胡志清(另案处理),组织尤月娥等5名女青年,共同参与淫秽表演活动,通过电脑视频向台湾进行传播。何雨青在庭上一一承认。她还透露,管理者还进行网络上开会进行业务培训。另一女被告人也称,老板化名“情缘”,在网上教小姐们如何拖延时间、赚取点数,该说法与另一小姐黄某“让我们穿性感的衣服,客人叫脱就脱”的说法相吻合。别名“浪漫小凡”的吴素芹对于公诉机关的“自去年12月份起,以抽成加盟形式受雇于许昌胜”的指控也全部承认。 经营者辩称:在台湾合法不影响大陆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以及小姐们的供述,许昌胜称,网络色情表演在台湾是合法的,且自己并没有直接培训、招聘小姐,加上没有影响到中国内地,因此应该从轻处罚。他说,“八大娱乐网”是一个集聊天、游戏等为一体的娱乐网站,面向的全是台湾顾客,主要以卖点数盈利,是一种商业行为。自己也知道小姐们曾经进行色情表演,并因此开除过人。“我如果是以脱衣服为赚钱方式,我完全可以提高点数的价格。”“小姐们网上脱衣服完全是小姐与顾客的约定。”而组长马红伟也承认自己知道小姐们进行淫秽表演,但其称:“现在KTV到处都有,是一种社会风气,很平常。” 幕后故事: 视频小姐受雇犯法年迈父亲哭红眼睛 昨日受审的数名女被告人中,有两名泉州人,其中一人刚当母亲不久,另一人则哭着表示后悔。 1982年出生的安溪金谷人吴巧妹,自去年12月,以底薪1500元人民币的工资受雇于许昌胜,并以抽成加盟形式发展贾学梅等共3名女青年加入台湾“八大娱乐网”网站进行淫秽表演活动,通过电脑视频向台湾进行传播。她承认了部分事实,但表示自己个人所得没有达到14400元,其中还包括下线的工资等。她说,自己于去年11月才生孩子,且上有两个年迈的双亲,丈夫又是外地人,希望法院能从轻发落。在庭审现场,吴巧妹的父亲眼睛都哭红了,他没有想到女儿在外从事的竟是非法活动。 南安省新镇安后村人尤月娥,1979年出生,别名乖乖宝贝,在数名被告人中她的情绪最为激动。自去年12月底起,尤月娥以抽成加盟形式受雇于何雨青,先后发展尤美芬、林巧云等,且本人参与淫秽表演活动。从一进入法庭,尤月娥就一直哭个不停,表示自己非常后悔。 抽成规定: 小姐露胸可得200元 本案中的小姐从事视频聊天如何抽成?昨日记者在法庭上获悉,参与色情表演的小姐有底薪及加盟两种方式,其中露胸一项可得200元。 据悉,网友上“八大娱乐网”后,花100元台币注册会员,然后购买点数就可以进入该网站进行视频聊天,每分价格为10台币。聊天方式有公开包厢,也有一对一包厢,两种价格又不一样。 从事视频聊天的小姐报酬有两种,一种是底薪方式,即完成18000点就可得1800元,超过任务的每点抽成0.2元;另一种是加盟方式,如吴素芹、吴巧妹等人,由许昌胜提供表演网络平台,吴素芹、吴巧妹等人提供小姐从事淫秽表演,然后直接在营业额中抽得4成或5成,再用抽成支付自己发展的下线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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