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不成反毁容 女中学生获赔


http://news.tom.com  2005年12月28日 02时48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女中学生鲁某本想到整形中心除去脸上的胎记,结果胎记没除反而出现大面积瘢痕,为此,她将整形中心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市一中法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整形中心赔偿她美容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

  2004年1月6日,女中学生鲁某因右侧面部有胎记,在新华整形中心接受超高频整形术。照片显示,鲁某整形部位的胎记在术前并不很明显,但在术后则面积增大颜色加重且出现凹凸不平。后来中日友好医院对鲁某的面部情况诊断为“葡萄洒状色素斑,表面层紫红色”。

  今年1月,鲁某起诉到法院,认为新华整形中心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要求新华中心双倍返还治疗费和赔偿精神抚慰金等。

  法院认为,通过照片和医院诊断证明可以认定,新华整形中心为鲁某所提供的面部皮肤整形治疗,不但未达到其在广告中所介绍的效果,而且确实给鲁某的面部造成损害,并进一步给其在精神、心理方面造成了损害。

  针对鲁某认为欺诈的说法,法院认为,新华整形中心虽不是医疗机构,但其许可证上确有“皮肤整形治疗”项目,加之其负责人发明的仪器已获专利,所以该中心可以进行皮肤整形治疗,而不存在欺诈行为。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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