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枪强闯收费站(图)


http://news.tom.com  2006年01月10日 01时49分来源:新京报
  用手枪顶员工头部拒绝交费;渭南中院登门补交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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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用枪顶着收费站员工的头。(截屏图)华商报供图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前日下午,两辆标有“法院”字样、车号为“陕E-A295警”、“陕E-A031警”的小轿车在通过陕西西禹(禹门口)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时,用手枪指着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头,拒交通行费强行闯过收费站。

  推开横杆,强行闯过收费站

  据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当班收费员赵瑛讲,下午5时31分,两辆车身上写有“法院”字样的白色桑塔纳轿车从渭南方向开来,走在前面的车号为“陕E-A295警”车停在收费窗口后,司机递进来一张纸,上面写着“调动命令”,并称自己是法院的,有急事。

  赵瑛向他解释说,根据上级的文件,“陕E-A295警”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车号,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了情况。

  随后,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要强行推开拦道的横杆,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制止。这时,该男子拔出手枪,指着收费站副站长苏阳的头部说:“你再动,我就开枪了。”就在双方撕扯期间,“陕E-A031警”车上下来一名穿法警制服的男子,背着微型冲锋枪围了过来。

  最后这两人用手推开收费站拦道的横杆,强行闯过收费站。合阳收费站录像全程记录了这一事件。

  据了解,“陕E-A295警”、“陕E-A031警”均系渭南法院系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仅限于“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一闯站车辆为合阳法院警车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昨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派人向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补交了50元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昨日渭南中院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派出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的调查组赴合阳县调查。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副站长苏阳介绍,调查组昨日已主动向收费站交清了“陕E-A295警”、“陕E-A031警”强闯收费站所欠的50元车辆通行费。渭南中院调查组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查清了持枪威胁他人的肇事者,将责成其本人当面向收费站工作人员道歉。目前查实,“陕E-A295警”是合阳县法院的警车。

  渭南中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他们将根据调查情况,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中院将狠抓全市法院系统干警的纪律作风整顿,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另据了解,昨日陕西省交通厅也派人到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调取了事发期间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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