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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庄杨杰 通讯员林峰蓝伟明)仅仅是因为与邻居六龄女童有口角之争,云浮郁南县连滩镇一年仅14岁的少年傅某将对方残忍杀害并藏尸。1月2日,郁南县法院对该案作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15年,并判令其父母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92000多元人民币。
据郁南县法院一法官介绍,去年3月19日下午,傅某正在家门前玩电子游戏机,邻居一名6岁女童叫了一声他的绰号后,傅某与对方争吵起来。傅某见小女童与其对骂,十分气恼,遂产生了教训对方的念头。他把对方拖进本村一间旧屋的房间内时,又遭到对方的漫骂,傅某即用手卡住对方的脖子,使其昏迷倒地。当傅某离开该旧屋时,听到小女孩在屋内呼喊,因惧怕被女孩父母知道,傅某随即返回屋内,再次对女孩进行殴打,并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木棍猛击,直至残忍地将女孩打死。作案后,傅某将女孩的尸体藏于屋内的一个竹箩内,逃回家中。两日后,女孩尸体被其家人发现,傅某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傅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其作案时年仅14岁,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明显低于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15年,同时判令傅某的父母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92000多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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