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黄金周加班前三天支付“三薪”不“补休”


http://news.tom.com  2006年02月05日 05时03分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蓉)“春节加班辛苦了,公司会给你补休的。”昨日,不少加班族反映,一些用人单位一方面让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一方面又不想支付300%加班工资,纷纷以“过年后给你假期补休”为借口,拒绝支付员工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据了解,春节7天大假的前3天是法定节假日,后4天是休息日。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300%的加班工资;而在休息日可以补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资,不能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因此,春节黄金周的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四天可以“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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