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多官员相继落马 药品审批内幕逐渐揭开(2)


http://news.tom.com  200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来源:南方网

权药交易

据《财经》杂志披露,“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受理了148种。”

就像中国足球俱乐部被划分为“超级”、“甲级”、“乙级”等档次,中国的新药也被定义为五类,其中只有一类新药勉强算得上是创制新药。国家药监局每年受理的“万种新药”当中,绝大部分属于二类到五类新药,即各种仿制药,乃至改变剂型等改头换面的所谓“新药”。相比之下,美国FDA并没有五类新药之分。

据原FDA评审专家、天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孙鹤介绍,FDA每年大约批准30来种创新药物的申请,“148种”的说法估计包括化学结构改变药物等新药。如果算上剂型改变药物等,每年受理的申请大概在数百种之间。

孙鹤说,中国的药品申请有其特殊之处,例如那些不涉及专利的中药古方谁都可以生产,药监局又没有要求新剂型的效果必须相当或优于已上市产品。于是,生产六味地黄丸的厂家竟然达到数十家以上。“从科学上讲绝对不应该这样做,但他们或许也有苦衷,假如要求所有(中药仿制)产品都不比同仁堂差,地方上很多药厂根本生存不下去。”

“无论如何,一年上万种药品也确实太滥了一点。”他说。

广东某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制药企业热衷于申报“新药”,因为一旦拿到新药批号,企业可以自行定价,卖个好价钱。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寻租空间,形成“权药交易”。

有媒体报道说,一个新药批文可以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曾经为国内某制药集团从事药品申报工作的彭江(化名)说,“上千万”实际上是药品全套技术的转让价格,并非都是获取批文所需的公关费用。

但彭江称,批文转让价格里面通常包括一部分公关费用,这在业内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研究机构或中介机构每年转让品种多达几十个,从中获取丰厚回报,一些中介机构甚至有药监局官员私下参股。

[责编: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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