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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前要了解一些保险常识,对保险营销人员的推销产生“免疫力”,做到理性投保。
一、保险人员素质偏低。部分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知识,对保险条款理解模糊,理赔制度不按规定办,有意签订不合理、不公正的保险合同,并在宣传保险内容时报喜不报忧,引诱消费者上钩,骗取保额,从中得益。
二、投保容易索赔难。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存在着许多矛盾和漏洞,消费者在拒赔问题上往往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普遍存在。保险合同中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如除外责任、中途退保等,代理人在宣传中或含糊带过或干脆不说;在赔付率较高的意外险条款中,时常会出现可能引起歧义或保险公司有专门解释的专业医疗术语;在“责任免除”一栏中,一些条款由于字体刻意设计得较小,加上代理人“瞒天过海”,消费者往往不太在意。
四、夸大宣传现象严重。一些代理人常根据保险公司某一时段的收益率夸大言词,以吸引消费者购买保险。
五、根据个人情况理性投保。签约前,要详细阅读保险单的条款,对《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的约定要谨慎,对不清楚的条款要问清楚,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逐个审核,不实或有差错的要立即提出变更;对不合理、不公正的保险合同,有权提出拒签;在缴纳保险费时也要谨慎,特别是第一期的保费不要轻易交给业务员,而应亲自到保险公司缴纳并立即索取收据。(记者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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