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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城区开发办公室建设科原科长曹鹄,因贪污86万元,于去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14年。省检察院近日向本报独家披露了查处该案的过程。
案发:离开办公室就开溜
去年5月31日,游仙区沈家村几户村民到当地城市开发办公室办理宅基地手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村民并非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享受对象,而是非法购买。工作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
曹鹄后来向检察机关供述,当领导向他询问情况时,他心知不妙,借口回办公室找材料,匆忙外逃。
潜逃:改头换面好辛苦
为避免被警方发现,曹鹄乘火车逃到云南。为掩人耳目,他理成平头,换掉衣服,然后找人办了两个假身份证。尽管这样,曹鹄还是担心被认出来,晚上不敢住旅馆,只好在火车站候车厅椅子上睡觉,白天只敢在茶馆躲着,就这样东躲西藏到处游荡。
追逃:目标锁定昆明市区
单位发现曹鹄失踪后,向游仙区检察院报了案。反贪民警发现曹鹄案发前曾向云南打过电话,案发后又用手机给家人发过信息。曹鹄很可能藏在云南!检察院立即成立追逃组,连夜飞赴云南。经过4天侦查,将目标锁定在昆明市区。去年6月11日下午,追逃组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曹鹄当晚将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现。追捕组民警秘密守候,直到晚9时许,在医院门口一个公共汽车站前,曹鹄终于出现。民警们迅速冲上前去,将疲惫不堪、惊魂未定的曹鹄抓获。
贪污:用废收据私收宅基地费
47岁的曹鹄是平武县人。在负责办理沈家坝国有土地征用、转让及居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曹鹄用已经作废的收据私自收取居民沈某、李某等7人所交纳的宅基地建设费共计4.1万元。2002年8月,曹鹄又以同样手段私自收取居民陈某所交超面积有偿使用费1.1万元。2003年1月到4月间,他盗用当地某建筑单位名义,将国有土地出售给不属分配对象的梁某、邓某等人,分别办理了相关宅基地分配和准建手续。这一次,曹鹄获得了80.9万元!
曹鹄以这些钱为资本,在三台县购买了河坝卖沙子,后又在绵竹市投资50多万元开办了一家制药厂,自任董事长。
追赃:追回59万余元
案发后,检察机关追缴回赃款59万余元。在看守所里,曹鹄交代了自己贪污的心理动机:“工作这么多年,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块钱,老婆没工作,孩子又上高中,看见周围许多人都比我有钱,心里十分不平衡。他们凭啥过得比我好?我为何不趁着自己在位,利用职务便利捞上一把?”
李咏梅记者李东阳实习生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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