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陈水扁有外遇而被判刑 台北市议员李庆元不服


http://news.tom.com  2006年04月08日 08时04分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市议员李庆元因在其所著书中隐射陈水扁与女助理有外遇而被判刑,他表示对此结果完全不能接受,因为“即使是‘总统级’的人物的诽闻也是可以受到社会公评的”。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李庆元在2000年时曾写过一本叫做《陈“总统”的真面目》的书,书中隐射陈水扁和女助理有外遇。此案在4月6日经台湾“高等法院”一审宣判,依然维持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剥夺“公权”2年。对于这样的审判结果,李庆元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李庆元表示,“判决书”中最让他讶异的是,政治人物的外遇问题竟然属于“私德问题”,好象大家都不能评论。他说,如果公众不能评论,那台当局“司法院”的“大法官”城仲模为何在媒体曝光他的桃色事件还没厘清时就要下台?所以,李庆元认为,不管是“大法官”还是社会上有崇高地位的人士,即使是“总统级”的人物的诽闻也是可以受到社会公评的。

  报道指出,李庆元此次涉及的案件,也是台湾第一件依照“总统副总统选罢法”判定政治人物有罪的案例。如果李庆元再上诉后判决仍然不变,他将有可能失去台北市议员的资格。(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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