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 所有频道 总 网
·您的位置: >> 新闻中心www.sn.xinhuanet.com 2006-04-29 来源:西安日报
“五一”之前,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与省旅游局联合发布出游提示,旨在让大家过一个快乐的黄金周。
提示一: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
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出游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含港澳)只能由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没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不能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提示二: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合同、发票。
注意合同章应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提示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每个黄金周都可能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事故发生。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建议旅游者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提示四: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客流高峰。
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许多地方的交通和接待设施还有不少薄弱环节,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要做到每一个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诸方面事事顺心、样样满意是很难的。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因此烦躁,影响游兴。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更要理性对待,理性处理,以便各方努力,共同维护好黄金周市场秩序。
提示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和自费项目。
针对以往投诉较多的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多、占用游览时间多的问题,请在出发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提示六:在旅游景点或购物点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要慎重,谨防虚高价格或被骗。
提示七: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
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也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在此也特别提醒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出现问题后,要对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合理补救措施予以配合,以过激的行为来扩大事态的做法,不但会给其他旅游者和社会利益带来损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损失,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记者郝迎利实习生张辉亚)(实习编辑:郝晓玲)
[责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