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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肖清清 通讯员 郑昊)
查梅毒,老汉很“委屈”
昨日,记者在汉口某大医院外科采访时,遇到这样一件麻烦事:71岁的孟爹爹因肠梗阻住院,需要尽快开刀。但做术前检查时,孟爹爹被告知需要接受肝功能、梅毒、艾滋病等检查。孟爹爹和家人一听,当时就对医生大发脾气:老人都一大把年纪了,而且一生洁身自好,怎么可能有梅毒和艾滋?要老人做这种检查,无异于一种变相的怀疑和侮辱。面对愤怒的患者和家属,医生只好无奈地说,他们只是履行告知义务,至于做不做检查,决定权还在病人手中。如果患者不同意,那就需要签字,说明是自己拒绝检查。
检查可分清医患权责
武汉市一医院医务处一名主任告诉记者,该院经常要调解在术前检查中是否要查艾滋病、梅毒引起的纷争。因为人们往往认为,这两种病是行为不端的人才会得的,给普通人做这两种检查有“乱检查”之嫌。而在医生看来,不做这些检查,不仅关系到病人、医生的安全,还可能对其他病人带来医源性感染的威胁。他介绍,血液传播是感染艾滋最直接的途径,在做开胸、开腹等侵入性、开放性手术时,如病人感染艾滋病毒,那么在手术中医生就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不被划伤,且对病人用过的仪器必须严格消毒,否则可能会对其他接受手术的病人带来危害。他坦言,这些检查也是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病人输血或术后发现感染艾滋,是手术中感染的还是术前已被感染?如果术前检查过,责任就很明晰了。
“敏感项目”怎么查?
对术前检查,患者有知情权,医生在征得其同意后才能进行。对一些特殊项目,如梅毒、艾滋病,是不是每个患者都有做检查的必要?这是引起医患争议最大的地方。武汉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认为,术前查艾滋并无相关政策或硬性规定,患者拒查,可签字说明。该人士强调,这一检查有较好的预防功能,避免术后纠纷,以维护医患双方权益。做检查前,医院应尽量给病患或其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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