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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通讯员万艾可)丈夫与前妻藕断丝连,终被新妻发现。新妻拿着偷拍的照片向法院起诉离婚。昨日,法院一审判决王丽和姜松离婚,姜松赔偿王丽精神损失费1万元。
2004年12月,时年36岁的姜松与妻子于娟离婚,9岁女儿归于娟抚养,姜松每月承担300元抚养费。
去年6月,姜松与大龄未婚女青年王丽相恋,4个月后结婚。姜松每月都会抽时间到前妻家看望女儿。王丽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叮嘱丈夫早点回家。
今年2月的一天,女儿哭着给姜松打电话说妈妈病了,她一个人好害怕。姜松心急火燎地赶到于娟家。当晚,于娟流着泪希望姜松留下过夜。自此,两人旧情复燃,隔三差五在一起。王丽起了疑心,但苦于找不到证据。
4月3日,王丽接到姜松“单位加班”的电话后,动身到姜松前妻住处附近,看到丈夫与于娟手挽手地进了家门。王丽已是心知肚明。10日下午,王丽下班较早,正巧在家中发现姜松与于娟在床上,遂用手机偷拍下现场偷情照片。随后,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姜松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王丽提交的照片虽属偷拍,但是从照片内容上可以认定姜松与于娟之间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姜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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