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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一:副市长一审中撒谎隐瞒事实真相。马啸母亲介绍,女儿去刘波家之前告诉自己,她与刘波相好已有两年,刘答应跟其结婚,此去就是谈这事的。女儿还说,如果刘欺骗她,就跟他拼命。一审中刘波称,马啸找他是为其母办理去香港的护照,马母称这纯属谎言。
质疑二:漠视死者身上有伤,为副市长“开罪”。事发当天下午,有证人在急救中心看到了马啸尸体,其耳侧发紫,左胳膊有发红发紫血斑,且死时仅着胸罩、内裤。马啸的穿着和身上的轻微伤痕,有可能是刘波欲强行与马发生性行为所致。“当时查看尸体发现妻子的手臂上有三处细微伤痕,可以推断刘波使用了武力。”杨雪金说。
质疑三:案件未公开审判,缺乏应有监督。
质疑四:纪委笔录“缺失”,影响判决公正性。杨透露,原告在一审中曾申请法院向济宁市纪委调取对刘波的笔录,但济宁中院没有这样做,导致案件事实未能查明。
质疑五:一审法院收取巨额诉讼费,违反了最高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
5月30日,杨雪金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原邹城市副市长刘波赔偿54万元。
·对话当事人·
记者:这件事情你希望怎样一个结果呢?
杨雪金:我就是想看到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起责任,我并不是想要那些赔偿款。
记者:如果省高院没有受理怎么办?
杨雪金:我会继续上访的。
记者:这件事情对你有影响吗?
杨雪金:毁了我的家庭、毁了我的孩子,现在我更关注生命的价值了。
记者:你现在还爱你妻子?
杨雪金:以前很恨她的,现在已经麻木了,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
记者:你对那位副市长怎么评价?
杨雪金:他是一个利用职权玩弄女人的人,是他毁了我的家。
记者: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杨雪金:我就是想好好地把孩子带大,让她能走出阴影,独立生活。
·律师点评·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均福点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超过50元,但目前一些法院却是根据案子申请赔偿“标的”收费,这是违规的。济宁中级人民法院收取杨雪金万元诉讼费,这显然是违规的。
至于, 当事人杨雪金要求法院去纪委提取副市长的谈话笔录,而法院不去调取证据的行为,是严重的不作为,因为这份笔录对于查清案件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杨雪金可以去起诉法院的不作为。
最后,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杨雪金妻子的死因与那位副市长有必然的联系,才能得到赔偿。
本报记者 刘 卓 文/图 发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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