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贞操孰重 面对强奸女性该不该冒死反抗?


http://news.tom.com  2006年07月25日 10时45分来源:人民网

编者按: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决择。当受害者反抗强奸失去性命时,我们回头评说已然抱着同情,心里容不得谁再怪罪受害者“冒死反抗”。其实,在网上争论中,很多人并不赞同食人的“烈女论”,女作家陈岚的“保命论”之所以遭痛批谩骂,与其说有原理上的不是,不如说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但谁知道呢,也许“大家都来看,大家都来讲,大家都来骂”,正是陈岚想要的?

女作家发表论点惊人文章——冒死反抗强奸是耻辱遭炮轰

女作家陈岚(ID为深海水妖)在某论坛发表了一篇论点惊人的文章,名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并认为“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文章引发激烈的讨论,反对者言辞激烈,其中不乏人身攻击。有人认为不反抗只能让歹徒变本加厉,这样的后果更坏;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

事件讨论最后更发展为两种对立的网友观点,其中支持方网友天朗明表示:面对强奸,保命最重要!其他的都是扯淡。反对方网友经心石认为:忍辱偷生也是一种选择。不过,把身体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让我尊敬。

发帖反对冒死抵抗强奸

其实,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但是,女作家陈岚却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而且,陈岚还以犯罪学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分析。她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

看客无权对抗暴论是非

帖子发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网友们激烈论战,双方观点言辞激烈,甚至对女作家发起人身攻击。支持者觉得面对强奸,确实是保命最重要,而身为反对者的网友“90后VIP玄幻”说“女受害者反抗的本身就是保护生命”。而且,网友“经心石”表示,虽然忍辱偷生是一种选择,但把身体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让他尊敬。

然而,更多网友对此没有确切的答案,觉得反不反抗是因人而异。网友老家小鸟所说:“生命是无价的,毕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能感受着世界的美好,要是没了,还能有什么尊严?但是,人要是活着没有尊严,就是苟且偷生,和动物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对于爱面子,更讲自尊的女人。”

网友“南渠逍遥散仙”甚至说“提倡反抗和不反抗都是不道德的。”他说,面对强奸,反抗与否应该是当事人自己去决定的问题,因为反抗与不反抗究竟哪个更有利于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在事前得到正确论证!是事后大家根据事情的真实发展过程,经过分析而得出的“马后炮”。而马后炮已经于事无补,是绝对无聊和可恶!因为他们所得出所谓“应该如此”,完全是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下,继续往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亲属已经受到伤害的创口上撒盐。

应提高防范意识与素质

面对网友提出的“不抵抗会纵容犯罪”的观点,陈岚表示她主张的是不应冒着生命危险去抵抗性犯罪,再说性犯罪不是不抵抗纵容出来的,包括社会治安、体制、就业率、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至于人们对被害女性的嘲笑,她说:“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但不管怎样,女作家把被强奸者反抗看作是“人类的耻辱”确实离谱。北京律师金占良这样在网上表述自己的看法。他说,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中八大重罪之一,之所以规定为重罪,对犯罪者实行重刑,就是因为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的伤害,是一种心灵的创伤,是一种精神的痛苦。强奸是人类丑恶的现象,强奸犯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而应该颂扬。

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如:专家讲课、典型案例分析、普及预防性侵犯知识等,从而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减少伤害女性的犯罪发生。

网友酷评>>>

IP:221.232.144.

我就是女生,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会反抗,凭什么人家侵犯你还无动于衷,凭什么让别人碰你的身体,就算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反抗,这是我的态度。但是,作家说的什么男人的看法,什么传统观念根本没关系,自己不愿反抗就算了,不值得到处宣扬你的观点。

IP:219.133.77.

文明社会始终伴随着法律、监狱、法庭、警察而发展,人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活动范围来行动,超越戒条就会有牢狱和杀身之灾。人类同野兽的另一个区别就是法律面前人人要遵守。

IP:210.76.115.

年轻的女作家,我觉得你的观点非常偏激,甚至有点变态。女性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男性专属的性工具有什么联系吗?我们虽然不应该冒死反抗,但最起码要保证自己不受侵犯,我们还没开放到跟谁胡来都可以的地步。

IP:58.61.65.

生命诚可贵,但软弱带来的代价会更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一些人更想需要更原始的冲动带来愉悦的快感,用生命去抵抗是值得的,告诫这些人我们是不屈的。女作家对生命是第一,但谁又不是呢,面对陌生人你真的那么从容吗,打死我就不相信,你的发言会带来犯罪率上升,从你内心来说你高兴得起来吗?

IP:218.87.10.

就是因为女孩的心里固有的思想感觉到操守和生命一样重要才致命,反抗很重要,也是必须的,但方式、方法很重要,反抗目的是自救,不是自杀。如果是为了被杀何必要反抗,自行了断对自己、操守都算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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