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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31日 星期一今日共20版 第4183期总编辑:刘为民广告价目表栏目导航要闻 国内国际 成都巴蜀 重庆财经证券文娱体育汽车 特稿今日版面01 02 03 05 0607 08 09a 09b 09c10a 10b10c您的位置:华西都市报 >要闻(02版)“减肥电视购物”明起当心被举报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实习生王寄梅)根据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明天起,四川全省范围内的各电视节目,将禁止播出涉及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乳、减肥、增高等几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市民在观看电视购物节目时,一旦发现违规播出的减肥、丰乳等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或者向广电部门反映。
据了解,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从8月1日禁止播出的电视购物节目,涉及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等几大类的电视购物节目。
除了明令禁止暂停播出的电视购物节目外,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均将受到执法部门的集中整治。
据悉,在落实这一禁令的过程中,如有单位不听规定,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擅自播出此类节目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另外,四川工商部门将启动新的计算机广告监测系统,加强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和监测。(短信代码:418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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