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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报讯(记者王琨)因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给付的教辅材料回扣款,汾阳市海洪初级中学校长王德文等4名中学校长被当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日前,山西省检察院对这4起与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行贿案件相牵连的商业贿赂案,一并进行了通报。
经查,汾阳市海洪初级中学校长王德文在任职期间,于2003年1月至2006年1月,先后多次收受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给付其个人的教辅材料回扣款共计7.6万余元;汾阳市贾家庄镇中心学校校长李海青在其任职期间,于2004年至2005年间,先后3次收受汾阳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给付的订购教辅材料回扣款共计3.8万余元;汾阳市肖家庄镇中心学校校长赵瑜在其任职期间,于2003年元月至2005年12月间,先后7次收受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给付其个人的教辅材料回扣款共计4.6万余元;汾阳市城区中心学校校长任鸿雁于2003年至2005年间,在担任汾阳市贾家庄镇初级中学校长、贾家庄联区校长和市城区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给付其个人的教辅材料回扣款共计11.8万余元。2006年4月,汾阳市检察院分别决定对此4人立案侦查。目前,这4起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此外,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业务科长徐建权因在行贿的同时也受贿,而被汾阳市检察院查处。经查,徐建权于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与书店有业务往来的供货单位的回扣款共计18.6万余元,供个人支配使用,涉嫌受贿罪。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也被汾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网络编辑:要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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