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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网讯11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纠风办了解到,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近日开始对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计划在年底结束。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改制是否符合规定,今年是否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义务教育是否就近入学,有无招收择校生行为;有无违反规定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等费用;有无违反规定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执行“三限”政策等。
在规范收费行为方面,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试行经费保障机制后有无“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情况及落实“一费制”规定情况;有无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有无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的;有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有无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教育收费是否公示等。
在高校收费方面,重点检查有无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如“点招费”、“调剂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等;有无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有无借学生毕业搭车乱收费等问题。
此外,还将检查政府行为是否规范,主要是教育经费落实情况,是否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是否有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等。(辽宁日报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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