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评论综述 > 正文

境外记者感受奥运采访新规 对外新闻管理试水

http://news.tom.com  2007年02月01日 10时35分 南方周末
关键字:奥运采访 新闻管理

2月1日,《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实施整一月。

尽管一个月内,还不能得出太多结论,但对境外记者(包括此前规定涉及的港澳台记者)来说,还是有其特别感受。

2007年的第1天,新华社4名记者在天安门广场采访了半天,但他们并未发现外国记者的身影。

新华社当天报道说,“人们猜测,他们中的不少人可能因为一条新规定的实施,而被吸引到别的地方‘挖’新闻去了。”

新华社所说的新规定,是2006年12月1日发布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的同意,而不必向外事部门申请;另外,赴中国地方各省份的采访过去需要向外事部门申请,现在亦不需要——这意味着外国记者可以自由跨省采访。

同样是这一天,路透社驻华记者本杰明·林和他另一个同事分别在北京和内蒙古直接进行了采访,并在当天发稿。

新华社说,这是新规定实施后,外国记者未向中国外事部门申请而自行跨省采访的第一条稿件。

“新规定是一个进步,但还需时间考验。”本杰明·林对本报记者说。

新华社1月1日的报道说,一些外国记者也已前往广东和山东,直接去采访一名村委会主任被村民罢免、一起群体性事件和一起司法案件的新闻。

事实上,引起注意的还包括2006年12月由国台办和国务院港澳办发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规定》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

上述三个规定的条文基本相同,其共同精神是在北京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大幅放宽外国记者在中国台湾记者在大陆、港澳记者在内地的采访尺度。

(责编:陈鹏)
[1] | [2] | [3] | [4]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奥运采访 新闻管理 的新闻
·中国制定外媒08奥运采访规定 多项措施提供便利 (09月27日)
·网民支持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管理办法 (09月16日)
·新华社谈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管理办法 (09月13日)
·新华社解释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发布新闻管理办法 (09月13日)
·外交部:中方欢迎外国媒体、记者对中国进行报道 (09月12日)
·广电总局重申电视国际新闻管理规定确保正确导向 (04月12日)
·广电总局重申电视国际新闻管理规定确保正确导向 (04月12日)

频道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