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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绝签字致死孕妻续:医院称其是想生二胎

http://news.tom.com  2007年11月25日 10时22分 北京青年报
关键字:难产 二胎 签字

丈夫拒绝签字致死孕妻续:医院称其是想生二胎

李丽云生前的照片

■朝阳医院西院副院长出示病历■摄影/本报记者王晓溪

■病历上肖志军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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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反思:导致这个悲剧的根源在于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丈夫拒绝手术孕妇一尸两命”追踪:朝阳医院昨晚紧急约见媒体———

朝阳医院昨晚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对前两天发生的“丈夫拒绝手术,孕妇一尸两命”事件进行了梳理和反思,证实肖志军之所以拒绝手术,其最大的原因是想生二胎。对于这一事件院方明确表态,已尽了最大努力救人,但却陷入守法与救人的矛盾之中。

■肖志军签字:“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

在昨天晚上的媒体沟通会上,朝阳医院西院副院长赵立强出示了一份死者李丽云的原始病历,在这份病历上详细记录了患者当时的病情:“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但在病历的最后,肖志军的签字清清楚楚:“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肖志军2007年11月21日。”院方代理律师胡文中律师认为,这就是肖志军的签字,他选择了药物治疗,而拒绝了手术治疗,肖的签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分析其拒绝手术的原因,赵立强副院长透露,当天双方在为是否手术争执不下时,肖曾说,自己还想生老二呢,听衙门口诊所说,剖腹产后,老婆肚子上有疤,就不能生二胎了。

据赵立强说,李丽云被送到医院时,呼吸急促,已经说不出话来,很快被送到病房后,马上就神志不清了,但护士问她话时她还是有反应的,“她摇摇头,用手指了指肖。”

■此事为特例,修改法律恐侵害其他患者利益

针对有媒体、律师据此事质疑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应进行完善和修改时,院方认为没有这个必要。“这是一个极特殊的案例,我从医几十年从没遇到过。”一位资深医生说,“如果为了这一个案例而修改国家法律,就会侵害其他患者的权益。”胡律师认为,我国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这件事在全国来讲也是个特例。在采取重大诊疗措施前,患者和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是法律给予患者和家属的充分权利。他表示:“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目前最紧迫的是要提高患者和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

■医患关系紧张已严重影响患者利益干扰医生正常执业环境

院方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救治李丽云的事件上,医院尽到了责任,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但却面临了守法与救人的双重矛盾之中。他说:“请大家设想,孕妇被送到医院时情况十分危急,如果没经过家属签字,医生出于善良违法手术了,可患者不幸还是死了,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现在,那就酿成了惊天大案。法律是无情的,医生违法了,哪怕是出于善良救人,也是要蹲监狱的。”

参加媒体沟通会的院方领导反思,导致这个悲剧的根源在于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医患关系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患者对医生的猜忌与不信任增加,医生对患者的防范心理加重。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诊疗工作,干扰了医生正常执业,危害了患者的利益。“其实医患关系的核心内涵是共御疾病而结成的共同体,”院方一位负责人说,“在这一共同体中双方要互相信任、理解与协调配合,是有效防治疾病的基本条件。”(赵新培)

(责编:陈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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