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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起诉书指出,四名高职生(目前均十九岁),案发时都还未成年,警方移送少年法庭审理;但法官认为移送时已满十八岁,又裁定交检方侦办起诉,声请简易判决。校方对此表示,女老师为维护个人尊严与权益提告,校方不反对。
据了解,检方调查,四名学生在教室内趁女老师穿短裙,坐在讲台座椅上批阅学生随堂笔记时,用手机偷拍女老师的内裤;他们将拍得的照片上传到个人博客,同班同学发现后传手机简讯给女老师“你以后能不能不要穿短裙来,不然都被同学偷拍”;老师气哭,报请学校调查。
台中县教育局“张姐姐”辅导中心指出,青少年出现偏差行为的原因很多,偷拍裙底风光上传网络是挑战老师权威。对教师的“性骚扰”,不能视为单纯的偏差行为,有可能是家庭生活表现与学习情况出问题,才有这样的情绪反映。
(责编: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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