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16日下午,记者刚刚获得最新消息,万国置地已经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万国置地诉张凡帆名誉侵权赔偿判决书。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
1,张凡帆系万国置地公司已解职员工,在离职一事上对万国置地公司具有一定不满情绪,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微信群传播负面言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2,张凡帆发布的信息均无证据佐证,但对万国置地公司的商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由此张凡帆的行为构成针对万国置地公司的名誉侵权。
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做出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张凡帆在“人民法院网”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万国置地公司赔礼道歉;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张凡帆向原告万国置地公司支付经济损失25万元;
通过万国置地公关部获悉,万国置地公司对于法院判决表示满意。如果最终判决能获得执行,万国置地将所有赔偿所得共计25万元捐赠给万国置地长期合作的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助学项目上,用于支持贫困儿童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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