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金延娣)7月13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发布关于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翟凌云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相关规定,翟凌云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翟凌云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皖新传媒在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公告中称,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翟凌云因个人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此外,翟凌云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开资料显示,翟凌云,1972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5年1月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此前于2012年7月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皖新传媒是2008年2月24日在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基础上创立的,是安徽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资产总额30亿元。
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企业管理发展部、信息技术部和教材中心,全资拥有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和全省17个省辖市子公司及其所属62个县分公司,全省城乡507个网点构成完整的分销网络,覆盖全省出版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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