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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来袭 海外文物回流迎来利好信号

资讯 北京商报网 2018-10-09 16:12

北京商报讯 (记者 马嘉会 宗泳杉) 10月8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合理利用不足、传播传承不够,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亟需创新。对此,《意见》重点针对文物市场的有序发展、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其中,适时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的相关举措被提上日程。

长久以来,艺术品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如何解决以及高昂的进口关税政策一直是藏家与企业备受关注的话题,而此次印发的《意见》就似乎对这些焦点问题做出了回应。《意见》主要任务的第十一条指出,“制定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建立全国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文物鉴定机构发展,多层次开展文物鉴定服务。适时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表示,这的确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明确鼓励海外回流体现了国家在促进文物保护方面观念的转变。我认为国家应该鼓励任何一种方式的海外回流,对于曾经由于历史原因流出的文物,由中国藏家购买回国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方式。此次提出的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也十分值得期待,这意味着文物流通将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规范拍卖业乱象十分利好。

“尽管《意见》带来了不少令人振奋的信号,但具体能否落实还需要等待《文物保护法》(修改案)的出台和相关进口关税政策细则的提出。”季涛补充道。

此外,《意见》还对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的建立提出了要求,未来将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并完善常态化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在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方面,国家将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

责任编辑: 3965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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