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支教所在地附近的四川省石棉县,一个小小少年,为了挽救国家财产,为了实践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在扑救一场森林火灾的过程中,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他,就是英雄少年--赖宁。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那时我们也学张华,但更多的是深思。1982年7月11日,大学三年级学生张华为抢救掏粪落池的老农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由此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人生价值如何衡量”的全国范围内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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