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干部轮奸少妇案历经三年终宣判
http://news.tom.com 2004年07月12日09时24分来源:南方日报

  六被告人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及3至14年徒刑

  本报讯 震惊全国的甘肃武威市“乡村干部轮奸少妇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撤诉、再次起诉并开庭审理等复杂的过程之后于7月9日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涉案的王炳琪等6名被告人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及3至14年有期徒刑。

  武威市中院近日重审查明,2001年10月31日上午10时许,武威市凉州区谢河乡党委政法副书记樊义学等人因为计划生育工作到谢河乡五坝村村主任谢金寿家。中午1时许,被告人赵永胜以被害人严琴(化名)乳房大为由,提出把被害人叫来,被告人赵桂花遂以帮助做饭为由将被害人叫到谢金寿家中后,赵永胜将赵桂花家门从里面锁住。其间,被告人樊义学、王炳琪、赵永胜、石生海、谢金寿要求被害人严琴给其敬酒,并当众调戏、猥亵被害人,后将被害人拉至谢金寿家的北书房,在被告人樊义学和谢金寿押住严琴的胳膊,被告人王炳琪、赵永胜、石生海依次对被害人实施强奸。期间,被害人向赵桂花喊“嫂子快来,嫂子快来!”请求救助时,赵未予理睬。下午4时许,被告人王炳琪、赵永胜、樊义学离开谢金寿家后,被告人石生海再次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至当日下午5时许被害人被放回家。

  武威市中院重审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从重惩处。

  王炳琪,谢河乡计划生育辅导站站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赵永胜,谢河乡政府司机,被判处无期徒刑。

  石生海,谢河乡农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谢金寿,谢河乡农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樊义学,谢河乡党委政法副书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赵桂花,谢河乡农民,谢金寿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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