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等利率下,新执行的计结方式将增加储户收入
新计息方式
据广州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部的梁经理计算,按照新规则,以1万元的活期存款为例,扣除利息税后,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仅增长0.12元,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对市民的影响并不大。
今日起,按照央行统一规定,广州各大商业银行开始对活期存款业务的计结息方式作出调整,由原来的每年结息一次,变为每季度结息一次,即一年结息4次。这意味着在同等利率情形下,活期存款储户可以“利滚利”。但在具体的调整储种、以及执行新计结息方式的日期方面,各银行则各有不同。
新方式对市民影响不大
按照以往规定,各大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两大业务的利息结算,通常都是一年结算一次,即在每月的6月30日结算。然而,从今天起,按照新的结息方式,将是每季度的20日结算一次,利率以结算当日的挂牌利率为准,进行计算。
新的计结息方式对储户的影响有多大呢?对此,银行界专业人士分析:影响不大,调整计结息的最大好处,就是让储户与市场的联系更紧密。“并不是按季度计结息,就等于一定会增长利息。比如遇上利率调整频繁,忽高忽低的利率,就让人无法比较新旧两种计结息方式。”但在同等利率下,目前新执行的这种更灵活的计结方式,无疑将增加储户收入。
单位定期存款调整档次
央行规定,包括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在内的六种储蓄利率,在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的情形下,各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规定计结息方式。
于是,广州各大商业银行在这次计结息方式的调整中,各自迈出的步伐并不完全一致,比如省农行调整新计结息方式的储蓄种类,涉及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明确调整为“分段计息”)、外币储蓄、整存整取的定期存款(明确调整为“新按季度计结利息,遇有利率调整分段计”);中行涉及到的储种则为个人活期存款、单位存款、通知存款这三种。
同时,各大银行新的计结息日的执行也不一致。如农行规定新的计结息规则,将在明年3月20日执行,此前在今年12月20日前,会对2005年下半年存款利息进行一次结算;中行、工行等新的计结息日,则将最近从12月20日起执行。
据了解,单位定期存款调整前只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调整后,单位定期存款按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期限档次调整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目前,农行已将单位定期存款档次率先作出了调整,工行、中行等其它行则暂无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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