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不扼制家庭暴力,会使受虐女性走向报复的极端王强
制图贾静/城市快报
见习记者王强城市快报
河西区妇联的调解调查
“我与丈夫结婚8年,婚后我生了一个女儿。由于我丈夫重男轻女思想十分严重,所以自从女儿出生后,他就对我冷嘲热讽,后来就开始打骂我们娘儿俩。尤其是近两年,他经常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里就骂我是‘不中用的女人’,而且经常是把我从睡梦中揪起来,一通拳打脚踢,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要和他离婚。”这是记者昨日在河西区妇联了解到的情况,30岁的张某无法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来到妇联求助。
家住河西区的张某今年30岁,女儿已经5岁了。1995年,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化名),由于刘某当时没有正式工作,所以张某的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张某觉得刘某对自己百依百顺,就说服父母,嫁给了刘某。婚后,张某向亲戚借了几千元钱,和刘某做起了服装生意。然而,就在张某感到生活有了奔头的时候,张某被一个朋友骗了,做生意的钱血本无归。
从此,刘某一蹶不振,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对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2000年年底,张某的女儿出生了。女儿出生后,刘某很少照顾她们母女的生活,并经常辱骂张某是个“废物”。2001年春节,刘某去朋友家串门,回来后喝得酩酊大醉,一进门就将张某拽过来,拳脚相加地打了起来,直到将张某打得口鼻出血才住手,张某搂着女儿哭了一夜。
自从有了第一次家庭暴力后,刘某每次喝醉之后就开始打骂张某和年幼的女儿,但是张某总是盼着丈夫有一天能够回心转意,没有将此事告诉父母。没想到,刘某不仅没有丝毫收敛,而且变本加厉。前几天,刘某喝完酒,张某将饭菜端上来的迟了一点,刘某猛地从背后将张某踢倒在地,狠狠地揍了一通。此后,不解气的刘某又将睡梦中的女儿拉起来狠打。见刘某对孩子下狠手,张某彻底绝望了,毅然决然地来到妇联寻求帮助。
河西区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家庭暴力主要指肉体上的伤害,如殴打、体罚、捆绑、行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另外,家庭暴力还包括精神上的折磨,主要表现为威胁、恐吓、咒骂、讥讽、肆意凌辱人格等行为,造成女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神经极度紧张等。有些家庭妇女被丈夫虐待,偶尔进行一些反抗,如要求离婚、投诉等,但最后大多数妇女都因顾及家庭和孩子放弃了抗争,让暴力继续存在。家庭暴力是两性在家庭中不平等关系的重要体现,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施暴,究其原因,主要是男尊女卑的封建夫权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残存,认为打老婆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扼制,不然施暴者终因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