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丈夫2万元便到法院闹离婚 法院:理由不充足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01日08时10分来源: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朱华纯

  杜枚今年41岁,经过热心人的牵线,她于2000年认识了小她几个月的李刚,虽然两人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但并不妨碍两人对幸福的追求,2001年3月,两人组成小家。

  好景不长,婚姻很快就触到暗礁。2001年11月,杜枚向法院提出离婚,声称婚姻基础不牢,两人常为琐事吵闹。才结婚就闹离婚,亲友们多方劝合,杜枚撤回起诉。2002年5月,杜枚又到法院“闹离婚”,后以撤诉告终。

  风平浪静两年后,今年7月,杜枚以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再次要求离婚,这令李刚感觉非常突然,就在妻子到法院递交离婚诉状的前几天,他还将2万元钱交给妻子,让她用于家庭开销。

  江岸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双方虽然有矛盾,但仍然生活、居住在一起,原告不时收取被告所给的钱用于家庭开支,说明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证据和理由不充分,记者昨悉,江岸区法院于近日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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