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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7月7日消息 台“考试院”最近以“预算不足”为由决议以后取消“监委”到各分区试场监试的惯例。而这项会让“监委们”损失不少“外快”的决定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
据岛内媒体报道,依照台“监试法”规定,台高级别考试应请“监委”监试,监试内容包括试卷弥封、试题分发和成绩审查等。以往分区举行最高级考试,分区都分别派“监委”前往监试。而“监委”前往监试除了交通与住宿安排,亦有差旅费可领。差旅费多寡是依照考试规模决定,大型考试“监委”的差旅费高达一两万元台币,是一笔为数不少的“外快”。然而,日前“考试院”以“预算不足”为由,决议以后只在台北考区派遣一位“监委”监试,其余分区皆不再派遣“监委”前往。
报道称,此项决议引起多位“监委”反对,认为有违反“监试法”之嫌。“监委”表示,虽然“监试法”对于分区考场是否应派遣“监委”没有明确规定,但“监委”必须在场监看才能了解应试过程有无弊端,如果只派一个“监委”,难以兼顾。他们表示,“考试院”如果坚持此决议,就必须讲清楚发生问题时谁来负责,以免到时候出了状况,又要“监院”来承担责任。
也有“监委”认为,这可能是“新科试委”上任的三把火,是鉴于“立院”批评“考试院”预算太多,才把节约开支的脑筋动到“监院”头上来。(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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